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航运在线)
近期,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接听团队整理了最近船员咨询较多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01
问:我是沿海航区二等轮机长,现在通过了功率提高考试,请问我需要实习后才能申请沿海航区一等轮机长证书吗?
答: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表注第 1 目规定: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扩大、吨位或者功率提高的,可以免予船上见习。但申请吨位或者功率提高至 3000 总吨或者功率 3000 千瓦及以上适任证书的船长和管理级高级船员在理论考试通过后,应当在相应航区的 3000 总吨或者功率 3000 千瓦及以上见习相应的船长或者管理级高级船员职务 3 个月,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记载。
02
问:我想去工程船上任职大副,这段资历能否用于晋升运输船船长?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已持有适用于货物运输船舶适任证书的船员在各类非运输船上2020年11月1日之后的海上服务资历不能够作为晋升货物运输船舶大副、船长的海上服务资历。
03
问:我原先持有适用于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的二副证书,通过职务晋升取得了沿海航区500总吨至3000总吨的大副证书,请问我还能在3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上担任二副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条规定:适任证书持有人应当在适任证书适用范围内担任职务或者担任低于适任证书适用范围的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持有船长或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申请新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在签发新适任证书时,应注销原持有的船长或高级船员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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