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丁江法庭成功解决一起涉老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案情经过
2025年2月,七旬老人李某某驾驶电动车不慎撞上同村的张某某,致其受伤、车辆受损,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责。张某某为治伤花费数万元,后续双方协商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某遂将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
调解过程
面对高龄且赔偿能力有限的被告李某某,承办法官没有选择简单下判,而是将双方请到了丁江法庭。调解室内,法官一方面向被告李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年龄不是免责的理由,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为人的本分;另一方面向原告张某某剖析老人实际的经济状况,希望他考虑同村之谊、乡邻之情,理解老人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力求通过柔性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终于,在法官不懈的努力下,坚冰消融,双方协商一致:由李某某的儿子当场将包含医疗费、合理补偿在内的42000元转账到张某某家人手中,纠纷就此了结。
吉水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将“枫桥经验”融入审判实践中,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司法的温度弥合裂痕,让公平正义以更富人情味的方式抵达人心,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