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条 “老人 29 年前花 200 元买的老农保现在只能退 200 元” 的新闻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事情是这样的,1996 年,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的粟培老人去镇政府民政办领结婚证时,被要求交 200 元买一份社会养老保险。而且现场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买的话,就不能登记结婚。
当时栗先生有点犹豫,不过工作人员还表示,买了这个老农保,以后退休就会有保障,每个月还可以领退休金。栗先生心想,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份保障,以后退休能领退休金也不错,于是就买了这个所谓的老农保。
一晃 29 年过去了,现在已经到了老年的粟培老人,满心希望能领到当年承诺的 “养老金”,可现实却给了他沉重一击。他联系长宁县民政局时,工作人员明确说这个 “养老保险” 没法兑现,只能退当初交的 200 元本金。
粟培老人不接受这个方案,长宁县梅洞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因为时间太久,当时没有养老系统,查询后也 “没有存档记录”,现在只能退当年的 200 元。
现在200块钱能买的东西可不算多,因此他并不认可这个解决办法。媒体人得知这个情况以后,联系了当地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方说已经向上级反映了,而且只能退还200块钱,不可能退两千、两万。
在媒体人的再三询问下,工作人员显得有些不耐烦,反问道:“不退钱咋个办呢?你给我们一个建议嘛?”
澎湃新闻也提到了,1992年民政部曾发布过关于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行方案。但绵阳多位退休民政干部表示,当年民政部门确实推过一些保险,但从未将保险与领结婚证捆绑,更没强制推行。有的后来也清退或合并了。长宁县粟培这种情况,他们也是第一次听说。
这说明,长宁县梅洞镇的做法,可能涉嫌违规操作。把本来应该是自愿购买的保险,变成了强制性的“结婚前置条件”。
这则新闻一出来,很快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有网友生气地说:“当年 200 元能买到的东西和现在完全不一样,这就像存了 29 年的定期存款,却一分利息都没有,对老人太不公平。”
还有网友质疑:“收钱的时候要求必须交,现在却不能兑现承诺,说一句没办法就想把事情打发了,没这样的道理。”
也有网友拿其他地区的情况比较:“同样是宜宾,宜宾县在 2014 年就把‘老农保’清退了,连本带息一起退,为啥长宁县就只能退本金?”
等8090后都退休了,我们的养老金能准点发吗
我买社保的时候说好的15年,现在人家说改就改,退也退不了,这种没诚信的行为谁来管?
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素材来源于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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