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11时,市民樊先生携带行车记录仪视频来到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举报其前一晚驾车行驶至海南路时,被一辆豫LR***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多次恶意别车,险些酿成交通事故,请求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接到举报后,大队民警立即调取并反复查看了行车记录仪视频。经核实,豫LR***车辆驾驶员在变更车道过程中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法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民警随即通知驾驶人王某至大队配合调查。
调查初期,王某情绪抵触,拒不承认自身违法行为,并反指樊先生存在别车行为。民警耐心向其播放了完整的行车记录视频,逐帧分析双方行车轨迹,明确指出樊先生并未存在恶意别车行为。在确凿证据面前,王某最终如实交代:因感觉前车“别了一下”,自己一时冲动,加速超车后故意多次刹车别车,承认当时未考虑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在马路上开‘斗气车’、恶意别车,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中队长杨改结合多年实践经验和真实事故案例对王某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教育。王某深刻认识到错误,诚恳向举报人樊先生道歉,并自愿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王某“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漯河交警提醒
驾驶途中请保持平和心态,切勿开“斗气车”。一次恶意别车、一次冲动追逐,都可能瞬间引发严重事故,付出无法挽回的代价。请您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理性驾驶——别让一时的怒气,驶错余生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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