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摘要:婚内抚养义务并非离婚后才产生!一对夫妻因教育开支爆发争执,丈夫拒绝支付孩子夏令营费用。法院判决揭示:哪怕住在同一屋檐下,抚养义务也绝不能推卸。本文将解析法律底线,教您守护孩子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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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时节,当同龄孩子兴奋地收拾夏令营背包时,12岁的小磊却被父亲一纸拒绝挡在门外。母亲林女士(化名)提出分担3千元夏令营费用,父亲陈某(化名)却以“家庭收入由我负担”“孩子没必要参加”为由严词拒绝。一怒之下,林女士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50%的夏令营费用。
法院判决直击核心:婚内抚养义务不可分割
法院经审理认为,抚养义务不以父母分居或离婚为前提。《民法典》第1067条、第1084-1086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其核心内容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料、教育责任三大维度。夏令营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其费用属于“为满足子女合理教育需求”的必要支出,应由父母共同承担,最终判决陈某限期支付1500元。
金佳律师的警示:避开这些抚养义务误区!
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佳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特别提醒家长警惕三大法律雷区
经济控制≠免除责任:主掌家庭财政的一方不得以“我已承担生活费”为由,单方剥夺另一方参与教育决策的权利;
“奢侈消费”需共同确认:钢琴课、海外游学等非必需开支应协商一致,但符合子女发展需求的支出(如补习班、兴趣班)不得随意拒绝;
抚养义务持续到成年:子女18周岁前,即使父母婚姻存续,拒绝支付合理费用仍构成违法,严重者可能被强制履行!
婚姻律师实操建议:费用分摊争议如何解决?
建立教育资金监管账户:夫妻每月按比例存入专项资金,由双方共同签字支出;
保存电子证据链:微信聊天记录、学校通知、缴费凭证均可作为维权依据;
申请“婚内抚养费支付令”:若协商失败,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无需以离婚为条件。
(您遇到过孩子的兴趣班、补习费分摊争议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经验!)
高级资深婚姻专业律师金佳律师,执业近20年婚姻家事经验,胜诉率高,擅长婚姻家庭房产分割、股权确权、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特点:兼具理性思维与细腻同理心,善于倾听困境中的真实需求。
电话:18916250600
社会职务:九三学社张江支社副主委/社法委委员
专业背景:硕士研究生、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门主任
荣誉: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反家暴法公益宣传员
社会贡献:社情民意信息获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重点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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