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很多当事人或者家属都会抱有一个普遍想法:“只要认罪认罚,法院就会轻判。” 这种想法表面上似乎有一定道理,但实际上却隐藏着很多法律认知上的误区。今天,广东腾业律师事务所就结合办案经验,为大家梳理刑事案件中最常见的几个错误认知,帮助大家正确理解“认罪认罚”的真正含义。
误区一:认罪认罚等于“免刑”或“大幅减刑”
不少人误以为只要在侦查阶段或者庭审中承认犯罪,就一定能“免于处罚”或者“减一半刑期”。事实上,认罪认罚制度的核心是从宽处理,但并不是无条件的“轻判”。
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如果案件本身罪行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仅仅因为“认了”并不能自动换来大幅度减刑。
误区二:只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就“万事大吉”
有些被告人会在没有充分理解的情况下签署具结书,认为这是“保命符”。但事实上,具结书的效力依赖于当事人是否是自愿、真实、合法地作出选择。如果事后发现当事人是被误导、被迫或者没有搞清楚案情就签字,那么该具结书的效力会受到质疑,案件依然要回到法律的正常审理程序中。
误区三:律师作用不大,“认了还请律师干嘛”
一些当事人觉得既然打算认罪,律师的作用不大。其实恰恰相反:
律师不仅可以帮助被告人理解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还能在量刑建议、证据核实、程序合法性审查方面提供重要帮助。比如,律师可以争取更合理的量刑建议,避免当事人因为对法律不熟悉而错失从宽处理的机会。
误区四:认罪认罚只能发生在法院阶段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在开庭审理时才谈认罪认罚。事实上,这一制度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个阶段都有适用的可能。比如,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接受检察官量刑建议,就有可能实现“案结事了”。
误区五:所有案件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并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能通过认罪认罚获得明显的量刑优惠。比如一些重大暴力犯罪、累犯、主观恶性极深的案件,法院可能依然会依法从重处罚。所谓“从宽”,更多是针对量刑空间较大的案件,如经济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交通肇事等。
正确认识:认罪认罚是权利也是选择
“认罪认罚”制度的设置,是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同时也给被告人提供一个依法争取从宽处理的途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机械化地认为“认了就轻判”。
真正合理的做法,是在律师的指导下,全面权衡案情、证据和法律后果,再决定是否签署具结书,以及如何争取最有利的量刑结果。
刑事案件涉及个人自由甚至生命安全,任何一个误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不要轻信所谓的“认了就轻判”的简单说法,任何法律决定都需要在充分了解和专业指导下做出。广东腾业律师事务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三楼。是中国一家集团化的律师事务所,目前服务区域覆盖香港、澳门、广东、广西、福建、贵州、四川、海南、江西、湖南、湖北、长春、黑龙江等多个城市。多名执牌超过30年的资深律师领航,带领全国1000多名执业律师与合作律师,服务了全国超10000+用户。90%+胜诉率,聚焦各类民商事纠纷及刑事案件,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请好律师,办好案件,广东腾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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