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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东北抗战形势由盛转衰,中共东北党组织在同中共中央断绝全部联系后,陷入内争不断、各自为政、各自为战的局面。
大致从这一年开始,中共东北党与东北抗联领导人开始不断越境苏联寻求援助。同一时间,国际与远东地区形势都出现了严峻的变化,苏联面临的战争危机加剧。1938年爆发的留希科夫叛逃事件则直接推动了苏联远东战略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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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形势的研判,尤其是为应对日益加剧的远东战争危机,斯大林开始思考并着手调整远东战略,新确立的战略框架包含了加强与东北抗日游击运动互动的内容。
1938年底1939年初,根据莫斯科的指示,远东苏军开始加强对东北游击运动的工作,“苏联因素”开始成为主导东北抗日游击运动,乃至中共东北党和东北抗联历史变迁的基本力量。
1、迎合日本与背刺中国
1930年代,苏联远东战略的基本目标是确保与日本的和平关系,降低远东方向的战争威胁。尤其是欧洲局势日趋恶化极大牵制了斯大林关注远东方向的精力与意愿。
“九一八事变”的三个月后,苏联政府就向日方正式提议缔结苏日互不侵犯条约。1932年3月日本扶植的伪“满洲国”成立后,苏联政府再次提出订立苏日互不侵犯条约的建议,强调若日本政府同意缔约,苏联将正式承认伪满政权,并同伪满政权订立同样性质的条约。
或许正是为了表达和平友好的诚意,苏联政府还强行关闭了在苏联远东地区的中国领事馆,代之以伪满政权在当地建立的领事馆,甚至正式与日伪满启动关于出售中东铁路的谈判并最终于1935年3月23日在东京同日伪满政权正式签署出售铁路的协议。这份协议指明苏联的交涉对象是伪满政权,事实上承认了伪满政权是主权国家。
1935年出售中东铁路的协议,极大地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更违反了1924年的《中俄关于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根据1924年《协定》,中俄两国政府明确保证不得签订有损缔约另一方的主权和利益的条约或协定,即中俄任何一方均不得同第三国签订有损于另一方的协定。
1924年《协定》还规定,中东铁路属于中俄合办,这条铁路的前途只能由中苏两国共同决定,不允许第三方干涉。在嗣后与东北地方当局订立的《奉俄协定》中同样有此规定,即“缔约双方彼此同意,东省铁路之前途只应由中国及苏联两国取决,不准第三者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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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日本自“九一八事变”挑起侵华战争,苏联同日本签署出售这条铁路的协定,已然违反了自身承诺与国际道义。
斯大林对中国之背信弃义,尤其是将自19世纪末就承载了俄国远东战略命脉的中东铁路贱卖给自己的宿敌,并没有换来预期的收效。
几乎整个1930年代,日本政府始终拒绝莫斯科提出的关于订立两国互不侵犯条约的建议。
关于日本政府这一行为的逻辑,大致可从三方面理解:
第一,日本政府当时并不将苏联视为在远东方向的主要威胁,认为苏联既没有对日发动进攻的能力,也缺乏挑起战争的意愿,与苏联订立互不侵犯条约缺乏现实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第二,日本政府担心同苏联订立条约极有可能会刺激英美两国;
第三,与苏联签约还可能在日本国内引发不良的影响,不仅不利于日本国内的防范共产主义的政策,还有可能激化日本政府内部的路线之争。
2、抗战初期的中苏关系
1930年代中后期,日本在远东侵略步伐的加快,加剧了莫斯科对战争的担忧。
1936年8月11日,日本军方通过“国策基准”,明确将苏联远东军作为假想敌,提出为对抗苏联远东军,尤其是在战争爆发伊始就迅速占据优势,必须充实在中国东北和朝鲜半岛的驻军。
11月25日,日本与德国签署《反共产国际协定》(即《防共协定》),约定对于共产国际的活动相互通报且紧密合作。与此同时,在中国东北与朝鲜的日本侵略军开始在中苏边境、苏朝边境地带频频制造事端。面对远东日趋紧张的战争形势,并考虑在欧洲推动构建集体安全体系始终不得进展的现实,斯大林尽管仍未彻底放弃同日本交好或中立日本的愿望,却已经不得不重新思考与调整远东的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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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战略的基本目的,是确保中国能够打下去,将日军拖在中国战场,尽可能降低其北上进攻苏联的危险。
斯大林采取的第一步,仍是对中国背信弃义,即在1936年3月12日与苏联人扶植的外蒙古分裂政权签订互助议定书。
这份互助议定书是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军事同盟条约,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条,苏联或蒙古如受第三国家或政府之攻击威胁应立即共同考虑发生情形,并采用防卫及保全两国领土所必需之各种办法;第二条,缔约国任一方遭受军事攻击时,另一方将提供各种援助,包括军事援助;第三条,缔约双方可以相互驻军。
由此,这份互助议定书不仅违反了1924年《协定》的内容,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还标志着苏联正式将外蒙古置于自己军事庇护之下。议定书签署后,斯大林公开声明,“如果日本决定进攻蒙古人民共和国,侵犯它的独立,我们就要帮助蒙古人民共和国”。《真理报》则诡辩苏方只是“助华抗拒外国侵略领土”。
斯大林的第二步是同国民党政府谈判签订互不侵犯条约。自1932年中苏两国复交,斯大林对中方提出的签订互不侵犯条约问题的态度始终冷淡。日本掀起全面侵华战争后,1937年8月21日,苏联驻华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在南京与中国外交部长王宠惠正式签约。
条约规定中苏之一方若受到别国或别国集团侵略时,另一方将不对该第三国或第三国集团提供直接或间接性的任何协助或签订任何协定,以致使后者施行不利于受侵略之缔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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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苏联开始加速援助中国的抗日战争,既向国民党政府提供了物资与武器弹药,派出了军事顾问以及志愿军,同时也公开援助中共,包括向延安派出军事情报小组,提供大批资金和物资援助等。苏联援助中国抗战的政策基本持续到1941年4月苏联同日本签署苏日中立条约而终止(对中共的援助则在共产国际框架内继续进行)。
3、如何对待东北抗联的越境?
与中方订立互不侵犯条约后,斯大林仍希望为处理对日关系保留空间。
这首先体现在,他拒绝同国民党政府订立任何军事性质的协议,或构建任何形式的针对日本的军事同盟。
中国驻苏联大使蒋廷黻将莫斯科这项政策归纳为:一面自身避战,一面促进中日战争。他指出,苏联外交政策的目的就是“避战”,体现在对日方的挑衅“无一事不退让”,从中东铁路、库页岛的油田到北海渔权等问题的解决,无不是苏方退让,他还由此总结苏联的对日政策就是不抵抗政策。
蒋廷黻关于原因的解读是,一是苏联出让给日本的权益都不关乎苏联的核心利益;二是苏联的国力尚弱,不愿在远东多负责任:“彼之国际地位欠佳,夹在东西两强之间,而彼无一可靠之与国,彼之不愿在远东多负责任乃彼之自为谋也。彼所愿者为中国多负责任,盖中日多事则日苏之间可少事矣”。
基于这一对日政策方略,1930年代前期,苏方不仅对日军在边境地区的挑衅活动保持相当克制的态度,对中国东北抗日游击运动也基本不予理睬。
当时,东北抗日游击运动蓬勃发展,义勇军、国民党政府组织的游击队以及各种山林队风起云涌,只是良莠不齐,多被日军击溃而被迫退入苏联。苏联边防军一般会将他们缴械,然后将其中高级军官交给内务人民委员部转到西伯利亚羁押,中下级官兵则直接转运新疆交给苏联扶植的盛世才政权(同时要求国民党政府支付安置费用)。
至1938年,苏方以此种形式先后安置了两万多名越境抗日将士,包括从中苏边境东段乌苏里江附近越境的李杜、丁超、王德林部;从伯力一带越境的于九江、吴广义等部;从满洲里一带越境的马占山、孙炳文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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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担任毛泽东俄文翻译的师哲,当时在西伯利亚内务人民委员部任职,其主要工作就是接待流亡到苏联的东北抗日军民,他亲自接待了马占山与苏炳文的部队。
时任中共满洲省委吉东局组织部长吴福海,1933年曾被派到李延禄的抗日部队中工作。
他在回忆这段历史时指出,由于严重缺乏物资给养,李延禄率领的部队官兵情绪非常消极,很多人做了逃兵。后来开会研究决定派他到苏联求援(主要是考虑吴福海曾在莫斯科留学,1928年到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30年回国。吴福海在东方大学时期与周保中做过同学)。
1933年秋天,吴福海即偕交通员越境苏联。他在越境后立即遭苏联边防军逮捕并被关押了数天,此后与苏方代表的交涉也不顺畅。苏方代表以“敌人会造谣言”为由,拒绝承诺提供任何形式的物资援助,仅仅对东北游击运动表达在精神和道义上的支持。
4、押送到新疆
1932年12月末,中共北平市委派李范五和孙绍堂到东北地区参加抗日义勇军。1933年1月1日,他们所属的义勇军一部在被日军击溃后退入苏联,立即被苏联边防军以“越境罪”的罪名逮捕。苏联边防军将他们随身物品全部搜光后,再将人押到监狱。
尽管李范五一行人再三强调自己是中共党员,请求苏军士兵发扬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帮助他们与日本帝国主义斗争,但仍遭到严格的审讯,并被强行关押了两个月之久。
在被释放时,苏军甚至没有归还他们的手表等随身物品。1936年10月北满临时省委代表朱新阳携带赵尚志的亲笔信越境,当即被扣押审查。
1938年初,周保中、赵尚志、戴鸿宾等高级将领越境寻求援助时也都被逮捕,赵尚志和戴鸿宾甚至被苏军关押了一年多的时间,余部多被遣送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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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尽可能地降低远东地区的战争风险,防范间谍渗透,同时也有扶植盛世才政权打压新疆极端民族主义运动的考虑,斯大林在1930年代后期指示将远东华人和朝鲜人全部迁居苏联中亚地区,华人被交给了盛世才。
比如1937年9月29日联共(布)中央,限令苏联远东边区政府在一个月内将当地朝鲜人全部迁至苏联中亚地区;1937年底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指示远东方面立即逮捕当地有奸细嫌疑的华人;1938年3月,联共(布)中央指示将苏联远东的华人全部迁居中亚地区,并要求通过外交渠道,将关押在苏联的所有中国人移交给盛世才;1938年6月3日,苏联内务人民委员叶若夫下令将既没有苏联护照也没有中国护照,但声称自己是中国人的居民及苏联眷属迁到新疆;1938年6月10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要求立即将苏联境内的中国人迁到新疆,等等。
5、东北抗联内部的组织涣散
1933年秋,中共满洲省委在东北各地反日游击队(也称“工农义勇军”)的基础上,组织东北人民革命军,并以此为主体联合抗日义勇军等抗日武装,分别在吉东、北满、南满和东满地区建立抗日联合军和抗日同盟军。
1936年2月,东北人民革命军联合其他抗日武装发表统一建制宣言,改称东北抗日联军,在各地开展游击战争。
不过,满洲省委解散后,缺乏统一领导机关的中共东北党开始四分五裂、各自为政。矛盾突出体现在吉东与北满党组织之间,北满党内部也出现分裂。这种局面削弱了东北抗日力量的团结,并加速了东北游击运动在日伪严酷打击下的失败进程。
周保中在1938年3月24日的日记中分析造成东北游击运动严重失败的原因时,就着重提到党内斗争问题,即军事与党政系统存在着的严重分裂与组织涣散。1940年10月31日,北满省委代表冯仲云在请苏军代表转交中共中央的报告中也指出,不仅各军内部有浓厚的封建系统,各军之间也对立分歧、互相猜忌、互相摩擦、狭隘偏私。
尽管东北党内部分裂不断,但各方对争取苏联援助的重要性是有共识的,都认为苏联援助将关系到东北游击运动的前途和命运。因此,无论是吉东、北满,包括其他党组织或个人,都在派代表越境,谋求与苏方的接洽,争取援助,或是请求指示或请联络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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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些努力多无果而终。1938年初,周保中、赵尚志、戴鸿宾等东北抗联主要领导人相继越境求援,周保中无功而返,赵尚志和戴鸿宾还被强行扣押了一年多。
1937年底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负责人王明、康生回国,东北党与中共中央的最后一丝联系随之中断。无怪乎,周保中事后抱怨称,至此中共中央事实上放弃了对东北党与东北抗联的领导,致使东北抗日游击运动遭受重创,东北抗战的前途命运面临巨大危机,以至于将要败退和解体。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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