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帝哥想说说改革开放以后,陈云支持经济特区稳健发展的一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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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福建省的厦门四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上述经济特区动工建设后,不少省市都向中央要求试办经济特区,陈云对此表示反对:“特区现在只能有这几个,不能增多。”
1981年12月22日,中央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陈云在会上说:“广东、福建两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市在部分地区试办经济特区,既要看到特区的有利方面,也要估计到特区带来的副作用。”
1982年春节期间,陈云约请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几位负责人开座谈会,他再次强调:“现在搞特区,各省都想搞,都想开口子。如果那样,外国资本家和国内投机家统统出笼,大搞投机倒把就是了,所以不能那么搞。特区第一位的问题是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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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右二)讲话
改革开放以后,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有增长的势头,这一问题在沿海地区和经济特区尤为突出。1982年1月,陈云收到了一份中纪委反映广东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信访简报》,简报反映,在广东、福建沿海一带,许多人借对外开放、实施特殊政策之机,搞走私贩私,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也参与进去,成为走私活动的“保护伞”。
时任中纪委第一书记的陈云将简报批转几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并在批示中写道:“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邓小平看了陈云的批示后,又在旁边加了8个字:“雷厉风行,抓住不放。”
1月11日,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决定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分别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以及军队系统负责人会议,坚决贯彻执行邓小平、陈云等中央领导的指示。
对于这场斗争的艰巨性,陈云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他说:“我准备让人打黑枪,损子折孙”。陈云还要秘书朱佳木转告他的子女,出门时要注意安全。在那段日子里,主持中纪委日常工作的黄克诚、王鹤寿成了陈云家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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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云的领导下,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腐败现象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以广东省为例,从1982年1月至4月,广东已初步查处了1100多宗案件,其中大案236宗,要案20宗。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后,在深圳的市面上实际流通的是3种货币:人民币、外汇兑换券和港币,由此引发了外汇兑换券排挤甚至驱逐人民币的现象,影响了人民币的信誉,有些人主张发行特区货币来解决这个问题。1983年10月,经济学家千家驹给陈云写信,信中谈了他对经济特区货币问题的意见。10月23日,陈云对千家驹的信作出批示:“我不同意发行特区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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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家驹
不久以后,陈云又和谷牧谈了特区货币的问题,他说:“如果特区货币只在特区内发行,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问题。如果各个特区都发货币,那么实际上就是两种货币并存。而两种货币并存,人民币的‘腿’会越来越短,特区货币的‘腿’会越来越长。因为‘优币驱赶劣币’,这是货币的客观规律。”
陈云还从中国人民银行那里要来特区货币的设计图样,提醒谷牧说:“货币问题不简单,姚依林同志说还有个印刷问题,他说得对,印刷问题确实很重要,印得不好,人家就很容易伪造,假票子就进来了。”
深圳经济特区的领导同志听说了陈云的话后,意识到发行特区货币确实不那么简单,这一提议最终没有实行。
1992年春,邓小平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这年7月,陈云专门谈了对于经济特区的看法,他指出:
先念同志和我虽然都没有到过特区,但我们一直很注意特区建设,认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这几年,深圳特区经济已经初步从进口型转变成出口型,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发展确实很快。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规模比过去要大得多,复杂得多,过去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很多已经不再适用。这就需要我们努力学习新的东西,不断探索和解决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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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回过头来看,陈云一些关于特区意见的实质,不是要不要改革开放,要不要举办特区,而是如何使改革开放发展得更好,使特区能够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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