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是厨房,楼上却改装成了卫生间。这种“上下水”布局成了老张家的“堵心石”,也让邻里关系降至了冰点。
■案情简介
离石区某小区的老张和老李是上下邻居,厨房位置也一样。去年,老李私自将厨房的一部分改造成了卫生间,放置了马桶,此举给老张一家生活和心理都造成了不小影响。为此,老张一纸诉状告到了离石法院,要求楼上邻居拆除卫生设施。
■法院判决
离石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卫生间和厨房具有特殊功能,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本案中,老李未经楼下住户同意,擅自将房屋原来厨房区域的部分区域改造成了卫生间,其改造行为违规。且改造后的卫生间正好位于楼下住户厨房的正上方,这不符合一般人的生活习惯,有违善良风俗。
法院最终判决老李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拆除其房间内改造的卫生间设施。老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业主有权改造房屋,但不得违反相关强制性规定,不得影响相邻权利人的正常生产生活。本案中老李擅自改动房屋功能布局,既违反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又对楼下住户的生活安宁与卫生安全造成了威胁,故法院判决拆除设施,排除妨碍。在此也提醒广大业主,在实施装修改造行为前,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切不可因一时的便利或个人喜好而擅自进行违规改造,导致邻里矛盾纠纷。 离石区法院 蒋遐黠 赵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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