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宿迁晚报)
近日,有消息称
“房东税”将随着9月15日
《住房租赁条例》实施正式开征
受到关注
这是真的吗?
多地紧急辟谣:假的!
《住房租赁条例》将于9月15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其中明确规定出租人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中介机构若未按要求完成备案将面临罚款。这一条例的落地,让“房东税要来了”的说法在网络上迅速发酵,有人称税负要增加,有人担忧房租会因此上涨。对此,业内人士及多地税务部门纷纷回应:出租房屋缴税是早已存在的规定,并非因条例实施而新增税种,并呼吁公众不要被“带节奏”。
所谓“房东税”是什么?
网上盛传的“房东税”实际上由增值
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组成
但这些税收政策由来已久
并非因《条例》而新增
据成都税务,关于所谓“房东税”的消息,主要源自《条例》第八条规定:
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则提到:
房管部门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合同备案、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统计监测等管理与服务,并与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管理、公安、税务、统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所谓“加税令”,成都税务微信公号14日刊文辟谣称,出租房屋相应的税费政策是实施了数十年的规定,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更没有新增“房东税”。
现行政策需要缴多少钱?
既然出租房屋需要缴税
那具体的税费标准是怎样的
是否会给房东带来较大负担?
01
对于月租金小于10万的个人房东而言,免征增值税;
02
房产税按租金收入4%征收,2023到2027年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减半至2%;
03
个人所得税得按5%房租收入的10%优惠税率征收(非住房为20%),也就是0.5%,且允许扣除已缴税费及合理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数地区采用将多个税种合并征收的“综合征收率”。
以上海为例,月租金在10万元以下的,综合税率为2.5%,也就是月租5000元时,房东承担月税费约125元。
事实上,《条例》中
仅明确了租赁合同实名备案制度
以及税务等部门共享备案信息
那么
备案=缴纳“房东税”吗?
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不应将《住房租赁条例》中的备案和征税画等号。
严跃进表示,出租房屋作为经营行为,获得收入原本就会产生税费,条例的出台与税收之间并无关联。条例是为了规范租赁市场发展,保护租客和房东权益,而非增加税负。条例中关于备案的规定,出发点是规范租赁合同的管理,不是要收税。
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备案?
那么从实际操作流程来看
《住房租赁条例》要求的
“备案”究竟是如何操作的?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认为,此次《住房租赁条例》适用于所有住房租赁行为,既包括机构化租赁企业,也包括个人房东。备案要求不仅针对机构房东,个人出租房屋同样需按规定办理。长期来看,备案将推动租金透明化,抑制“阴阳合同”。
从经纪机构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情况来看,上海链家内部人士介绍,新条例出台前,《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中就已对房屋租赁备案做出要求:租赁备案系出租人的法定、强制性义务。不论是在居间服务还是房屋托管租赁场景下,作为住房租赁企业系实际备案主体,故已在与房东的合同中明确要求房东配合办理租赁备案的义务。因此,无论新规是否生效,根据现有租赁条例的规定,备案义务均未有过实质改变。
上述人士指出,链家具备自动备案系统,即在租客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满15日后、符合备案条件的,系统将自动办理备案,租客可自行在“一网通办”下载,亦可向服务人员索取备案回执。
对于房东关心的“备案后是否会强制缴税”的问题,严跃进指出,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房东出租房屋属于经营行为,从税法角度看属于应税行为,并非因《住房租赁条例》的出台而新增。
据了解,备案与缴税是两个独立环节。严跃进表示,合同纳入备案主要目的是确保合同可查,最直接的功能是可以办理居住证,和税费政策没太多关系。税费政策方面,从目前实际操作来看,房东缴税往往涉及开票环节;若不开发票,房东也可去税务部门自行申报。
来源:成都税务、澎湃新闻
编校:吴慧林 蔡明良
审核:史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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