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备受社会瞩目的校园食品领域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某小学11名食堂员工借助职务之便,侵占食堂优质肉制品,涉案金额竟高达40万元,目前这11人皆已获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在2020年9月至2024年12月11日期间,阿某等11名被告人身为某小学食堂员工,利用工作职务赋予的便利条件,将食堂的优质肉制品非法占有,部分用于自己食用,部分则进行销售,涉案金额总计达到40万元。
法院经审理判定,阿某等被告人作为小学食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然构成职务侵占罪,必须依法予以惩处。
基于不同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时间差异,法院依法分别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并分别判处罚金十万元至十三万元不等。同时,扣押在案的赃款402838.5元,以及价值1848元的77斤排骨,均返还给被害单位。
校园餐饮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与成长,一直是家长们密切关心、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任何胆敢对学生“饭碗”下手的行为,无疑是对法律底线的公然践踏,也是对社会良知的严重挑战,最终必将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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