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酒后肇事逃逸,妻子“为爱冲锋”,妄想“瞒天过海”。
案情回顾
某日傍晚,小帅驾驶小轿车在行驶途中将行人邓某某撞伤,后邓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小帅因中午饮过酒害怕被交警处罚,遂驾车离开现场,同时打电话让妻子小美开车回到事故现场,冒充肇事车辆驾驶员,包庇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随后小美驾车到现场,交警将其带回交警大队抽血并接受调查。制作询问笔录时,小美捏造其驾驶该小轿车将行人撞伤的事实。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美明知小帅酒后驾驶机动车撞到行人,却为包庇小帅作虚假证明,谎称自己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小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小美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感情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包庇纵容不仅无法让亲人免受法律制裁,还会让自己受到处罚。
来源:奉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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