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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公告
经查,下列15家市直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对临汾优选农旅产业协会等14家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决定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对临汾市尧飞扬冰雪俱乐部未按规定参加2022年度、2023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决定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现公告如下:
一、警告社会组织名单(共14家)
社会团体(7家)
临汾优选农旅产业协会
临汾市副食流通商业协会
临汾市家具行业协会
临汾市建筑行业协会
临汾市新能源行业协会
临汾市卫生信息管理协会
临汾市女企业家协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
临汾市华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临汾市东方诗书画艺术院
临汾市晚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临汾市晓雪体育舞蹈俱乐部
临汾市新立学校
临汾市行知学校
临汾尧乡中学
二、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共1家)
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
临汾市尧飞扬冰雪俱乐部
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以上14家被警告的市直社会组织,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以上1家被撤销登记的市直社会组织,按规定到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注销手续,并依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临汾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4日
来源:临汾365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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