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五年前通过银行工作人员购买的“理财产品”,五年后欲取出时却被告知需再缴五年才能拿回全额本金。
近日,焦作刘女士向大象新闻记者投诉称,中原银行焦作分行存在销售误导,将保险产品包装成短期理财,其中一个涉事业务员更被曝实并非是中原银行的工作人员,而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其承诺的高收益且五年可取,现在不但需要再存五年,现在取钱连本金都拿不回,让其感觉被骗,进而维权。大象新闻记者介入采访后,目前三方正在协调解决。
【投诉】“高收益五年可取”变“十年锁定期”
据刘女士称,2020年6月,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的业务经理林茜携张琳到刘女士所在单位推销所谓的“理财产品”,宣称“每月存1000元,收益高且五年可取。”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刘女士办理了该业务,并未察觉异常。
因刘女士是教培人员,有段时间几乎没有收入。她曾联系业务员张琳,想中断存储。张琳告诉她不要停,这个产品收益不错,让其坚持存,存够五年就可以取了,刘女士咬牙坚持存了五年。
刘女士称,直到今年的5月28日,她的“理财”存满五年准备支取时,才被告知该产品实为中信保诚的保险产品,需缴满十年才能返还全部本金,提前支取(退保)将扣除8100元初始费用,刘女士顿觉上当。
【经过】保险业务员混淆身份 被指存在故意隐瞒关键条款
更令刘女士震惊的是,经办人张琳并非银行员工,而是保险公司业务员。
“当时就是冲着中原银行才购买的”,刘女士表示,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乃至她存款的这五年,不论是中原银行的业务经理林茜,还是中信保诚的业务员张琳,她们从未提及该产品的属性、十年缴费期及可能产生的扣费。更甚者,张琳是中信保诚业务员的身份,还是她在维权时才得知的。
“她们自始至终都是跟我说五年可取,且收益高。”刘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她的6万元本金,账户上显示只有52000多,也就是说,她能取出来的也只有这个钱数。
而在维权过程中,她打中信保诚官网客服电话了解到的,该保险若存不够10年,扣除的8100元的初始费用就不再返还,这笔扣费,林茜和张琳也只字未提,只劝她继续往账户里存钱。
刘女士告诉记者,随着更深入的了解,除了8100元的初始费用,该保险每个月还有一个保障费及保单管理费大约15元要扣除。这些银行和保险工作人员都未提前告知,刘女士认为,她们存在故意隐瞒关键条款的行为。
今年7月份,她曾打电话求助焦作市银保监,希望能还自己公道。但对方给出多赔偿1000元的方案,刘女士不同意,这事儿就被搁置了。
“我六万元存了五年,却赔七八千,整个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我是被隐瞒欺骗的,所以我不接受,我要求返还我全部本金。”刘女士说。
【结果】 目前三方已达成共识
“五年可取”变“十年锁定期”?保险业务员混淆身份办理业务?该产品的属性及可能产生的扣费未提前告知?刘女士说的这些是真的吗?此外,保险业务员是否被允许在银行内部开展保险业务,且不用向顾客表面身份呢?
8月8日下午,记者与刘女士一起来到中原银行焦作人民西路支行了解情况。
该银行负责处理投诉的经理告诉记者,他们银行有规定,只有分行相关部门领导同意之后,他们才能接受采访。另外,林茜已经调入其他支行网点工作。
因得知记者在中原银行焦作人民西路支行,中原银行焦作分行办公室负责人马总打来电话与记者进行了沟通。马总称,首先,中信保诚与中原银行是合作关系;其次,不论是卖保险或者理财,银行都有非常严格的流程和手续,所以大概率银行是不会有问题,可能存在一些误解。如果记者需要核实的话,银行会提供相关的流程和手续,她也会联系业务部门给记者一个答复。
随后,中信保诚负责该项业务的谢经理也赶到了该支行,就刘女士反映的事情,三方再次坐下来进行协调解决。
记者查询发现,此类“银保渠道销售误导”并非个例。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金融机构需对合作机构的销售行为承担管理责任。法律人士指出,若证实业务员未履行产品说明义务,消费者可主张合同解除。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签署合同前务必核实产品属性、缴费期限及人员资质,避免陷入“理财变保险”的困局。
截至记者发稿前,记者得知,三方已经达成共识,此问题已解决。
编审:孟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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