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1
最近有一件事情引发了不少关注。
北大法学院的一位教授,连续两年在自己生日时举办晚宴,并让一位女学生买单,两次加起来花了五万多块钱。
如果这件事属实,那这个教授的人品确实值得质疑。作为一名著名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自己办生日宴,竟然让还不是自己博士生的学生来买单,这显然很不合适。
而且,作为老师,经济条件肯定比学生好得多,没必要占学生的便宜。
不过,事情很快出现了反转。
昨天,北京大学发布消息回应称,经过调查核实,并没有这回事,还表示要打击造谣者,追究造谣者的责任。
这里面可能涉及两个问题:要么是举报的人品有问题,恶意诬告陷害别人;要么就是这个教授确实做了这样的事,只是通过其他途径或者学校不愿意让这种丑事影响自身形象。
反正这两种情况只能有一种是真的——要么是造谣,要么确有其事,不可能两者都为假,也不可能两者都为真。
〇2
这样的事情让我想起了高中时的班主任。
我们班主任姓黄,是位女老师,刚大学毕业就当了我们的班主任。那时候她收入很低,一个月工资只有三百来块钱,但有时还会请学生吃饭,一次就要花掉一百五,相当于一半的工资。
即便如此,这位老师依然想方设法地帮助学生改善伙食——每当看到学生在学校外面的小餐馆吃饭,他就会悄悄地把饭钱结了,从不告诉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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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在想,像这样的老师,工资并不高,水平和北大的教授也有差距,但为什么她能做到全心全意为学生着想?为了学生,她宁愿自己省吃俭用,也要让学生多补充营养。
而且,如果我们的这位老师被人造谣或举报,99%的学生都不会相信他会有任何不良行为。大多数学生还会主动为老师辩解,帮老师澄清事实,坚信老师绝对不会在自己举办的生日宴上让学生买单、花学生的钱。不管其他老师能不能做到,反正我绝对不相信我们的老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〇3
这也引出了另一个问题——
以前的老师经济收入并不好,而现在的大学教授,尤其是法学院的老师,搞项目、办案件,收入其实很高,绝对不差这五六万块钱。
那为什么还会做出这样让人瞧不起、看不惯的事情呢?
其实,这和律师行业的道理是一样的。
如果你已经收了客户的律师费,还让别人请你吃饭,甚至隔三差五地暗示客户继续送烟送酒,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因为我们提供的法律服务本来客户已经支付了对价,已经收了律师费,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显然就不妥,甚至有些欺骗成分,同时也会让客户心里很反感——觉得这个律师有点过分,不像是个好律师。
其实,说回教授也是一样,学校已经收了学生学费,学生跟着教授你学习,作为教授,按照正常程序来讲,就应该踏踏实实的教学生知识以及各项技能,而不应该额外的再收取其他的费用,更不应该让学生陪吃陪喝,或者其他更多,哪怕学生是自愿的也不应该……
因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旦教授这颗蛋有了缝隙,这个缝隙必然会越来越大,别说穿针引线了,进来个个把人都应该不是问题。
长期下去,这样的人失控是必然的。
想要不出现问题,最好从源头抓起。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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