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个人文明素养的体现。为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8月14日,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机关干部作表率”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深入辖区党政机关、学校等地,粘贴发放《致全县党政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带头践行文明交通的倡议书》。并邀请媒体记者随警宣传,跟踪报道;同时,借力平安交口、交口视听微信平台扩大宣传;将传统手段与现代传媒相结合,发挥网络与媒体的传播优势作用,进一步拓宽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向交通违法行为说“不”。
一、开文明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违法停车、不逆向行驶、不乱鸣喇叭、不接打手机、不向车外扔杂物,驾乘车辆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二、行文明路。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与非机动车争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三、做文明人。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文明礼让,从我做起,车让车,让出畅通;车让人,让出安全;人让车,让出文明;人让人,让出和谐。并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交通是城市的血脉,文明是城市的灵魂。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守交通规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实际行动争做文明出行的榜样,争当文明交通的表率,带动身边人弘扬文明出行,共绘文明交通新画卷,让文明交通成为大美交口的亮丽风景线。(张晓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