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湖法院宝应湖法庭庭长张海霞、关工委刘绪治主任一行,来到黎东村村委会会议室,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现场邀请县人大代表、当地村民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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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现已91岁高龄,因子女未履行探望、照顾等赡养义务,遂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赡养义务,并支付自2025年2月起的赡养费,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因老人行动不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为出庭。庭审中,张海霞仔细聆听双方诉求,耐心向子女们释法明理:“赡养老人不仅是经济供养,更包含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是法定义务,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调解环节,刘绪治与张海霞既讲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又唤醒子女们的亲情良知,做足子女们的思想工作。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趁热打铁开展普法宣传,向在场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让群众对有关赡养义务法律责任有了更深的认识。
此次巡回审判通过“零距离”司法服务,弘扬了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下一步,金湖法院将继续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 | 金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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