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口11厘米,缝了3层!
上海一女子
闪婚后遭数次家庭暴力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情要说从今年4月说起,施女士与爱人童某闪婚,然而婚后不久,两人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甚至因此“动了拳脚”。短短一个月,施女士经历了三次家暴,被打断肋骨、咬伤下巴,还被人用刀划伤胸部,经公安机关鉴定,三次均构成轻微伤。
施女士回忆,被划伤时她正侧脸靠墙睡觉,而童某拿着刀在外边晃,并不停威胁“你转不转过来,你不转过来小心我拿刀捅了你”。被划伤后,童某还辩称是施女士不小心打到了他手里的刀具。施女士她胸口的刀伤缝了三层,已经伤到乳房了,医生测量下来伤口有大概11厘米。
而谈起婚姻,施女士则认为,自己第一次婚姻以失败收场,第一是因为自己为了对付家里人的催婚,与童某仓促领证;第二是因为丈夫童某对她有诸多猜忌。
“我们总是因为一些小事吵闹,他看到微信上有异性给我发信息,就感觉不正常,他还会要求我把微信上面的人删到100之内。”施女士表示,自己是个生意人,也需要社交,不可能和外界断绝来往。
而且因为前两次家暴,公安机关已经向童某出具了家暴告诫书,还对童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然而,童某不悔改,又致施女士受伤,因此公安机关对童某刑事立案,童某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童某被拘留期间,施女士向宝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裁定,禁止童某对施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骚扰、跟踪、接触施女士。
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沈璐表示,一旦被申请人有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者是其他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官同时提示,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具有独立性的,不依附于任何的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
人身安全保护令出具后,法院同时向公安机关、妇联以及村民委员会,签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各部门协助督促被申请人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要求。
宝山区妇联社工表示,她们了解到女方目前居住在一个村子中,安保情况松散,妇联方建议其搬离至安保措施相对好的小区,并且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保护好个人人身安全。
来源:案件聚焦、话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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