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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速览:
1、牡丹区实验小学
2、牡丹区第一小学
3、牡丹区第八小学
4、牡丹区花乡小学
5、牡丹区长城学校
6、牡丹区中山路学校
7、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8、牡丹区贵阳路小学
9、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
10、牡丹区重庆路小学
11、牡丹区花城小学
12、牡丹区解放北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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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牡丹区第二小学
15、牡丹区青年路小学
16、牡丹区花都小学
17、牡丹区润泽小学
18、牡丹区曹州路小学
19、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
20、牡丹区第五小学
注:本文由“菏泽信息港文化传媒”独家整理编排发布,转载需授权,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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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实验小学
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5〕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牡丹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广福街(成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环城河以外)。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牡丹区实验小学学区内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
1.发布公告时间:8月9日
2.报名时间:8月16日-18日
3.审核时间:8月16日-20日
4.录取查询时间:8月22日18:00前
5.领录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时间,8月25日上午:7:30-10:00(中华路以南);10:00-12:30(中华路以北)
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届时查询。
请务必在8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四、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参看“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小学)操作手册”。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现场报名。
2.审核。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条件及材料上传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需上传户籍信息和房产证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均应在学区内。限原住居民,因租房迁入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仅有房产在本学区(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户籍信息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儿童父母双方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上传户籍信息、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籍信息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提示填报一项入学依据即可,上传材料时注意图片清晰、正向,不要倾斜或倒置。
六、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或现场核查等方式核实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如确有疑问,可以拔打招生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学校咨询。
七、招生咨询电话
0530-7380209 7380299
接听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转学公告
根据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学工作安排,现将牡丹区实验小学转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转学条件
参照一年级入学条件(六年级原则上不转学)。
二、上交材料时间
2025年8月11日-13日18:00前。
三、上交材料要求
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按类别到校上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一起装进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写清学生姓名、拟转入年级、材料名称、数量和联系电话。
四、温馨提示
1.户口簿复印件尽可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1)监护人为户主的,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学生页。
(2)和祖辈户籍在一起的,需复印: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同时还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不动产)证明材料复印件。
(1)房产证(不动产证),需复印:显示不动产权(房屋产权)号、权利人、坐落地址等详细信息的内页。
(2)购房合同,需复印:购房合同封面页、购买人信息页、显示房屋坐落地址、楼号房号和房屋面积页。
3.扫码填信息。
即日起即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预转学学生信息,填写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18: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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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电话
冯老师:15605300990
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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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第一小学
2025年牡丹区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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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第八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第八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
二、入学条件
1.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1.8月9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2.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网上报名(仍需线上审核)。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确定新生名单。
3.8月22日,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查询录取情况,后期请关注“菏泽市牡丹区第八小学”公众号,查询分班情况。
4.8月30日,一年级新生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和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菏泽市牡丹区第八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四、招生办法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一网通办”。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1.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网上报名(仍需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2.审核。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校验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平台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录取。凡是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请家长关注平台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监护人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上传的所有材料图像、文字务必清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比对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
附: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要求
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出生证明等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产权人、房产证件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房产所有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监护人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避免造成网络堵塞。监护人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监护人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15552338227 17553019615
接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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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花乡小学
牡丹区花乡小学2025年招生转学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根据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体基函〔2025〕9号)文件精神,本着“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现将牡丹区花乡小学2025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赵王河,西至人民路,南至长城路,北至泰山路。含洪福社区、桂陵社区、梅园社区(人民路以东)。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牡丹区花乡小学学区内居民子女。
三、招生及转学时间:
2025年8月16--22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20日
审核时间:8月16日-8月20日
录取查询时间:8月21日
领录取通知书时间:8月22日
转学时间:8月16日-8月20日,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校报名。
四、入学条件: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应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满一年)。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五、报名办法:
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行“一网通办”。
(一)注册。监护人打开【应用商店】——输入【爱山东】进行下载——打开【爱山东】APP——点击【我的】进入【登录/注册】——用手机号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一步步进行认证,认证成功返回主页进行报名。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二)报名。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信息填报务必真实、准确,上传图片清晰完整,提交报名后等待学校审核。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于21、22日到花乡小学现场报名。
(三)审核。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手机短信查看录取结果。
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提示填报一项入学依据即可。
六、材料上传要求:
上传的所有材料务必清晰!(图片均为纸质材料原件拍照,复印件拍照无效,注意图片正向,不要倾斜或者倒置。)
(一)房产信息要求(请按照以下对应类型上传)
1、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上传体现房产信息和权利人信息页;产权人、房产证号(房产证编号在权利人姓名上方“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信息文字清晰;
2. 购房合同:需上传封面页,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同时需提供购房发票、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购房合同编号在封面页右上角。
3. 拆迁安置协议:需是户籍一直在学区内的拆迁户,并提供无房证明。学区外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
(二)户籍信息要求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儿童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能证明与监护人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三)监护人身份证信息要求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
七、相关说明
(一)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校验、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取消本校入学资格。
(二)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三)网上报名时间先后不作为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八、招生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8月9日-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
13905308550、
15615703535、
13675308100、
菏泽市牡丹区花乡小学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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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长城学校
牡丹区长城学校2025年初中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体基函[2025]9号)《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长城学校2025年初一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牡丹区长城学校学区内小学毕业生
菏泽市牡丹区长城学校小学部
菏泽市牡丹区贵阳路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第五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北苑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北路小学
以及未在长城学校初中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
二、招生方法
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公办初中学校在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未在长城学校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符合长城学校入学条件的,可按学校招生范围在平台上报名入学。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
三、入学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1.注册。监护人打开【应用商店】——输入【爱山东】进行下载——打开【爱山东】APP——点击【我的】进入【登录/注册】——用手机号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一步步进行认证,认证成功返回主页进行报名。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报名。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信息填报务必真实、准确,上传图片清晰完整,提交报名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实在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3.审核。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手机短信查看录取结果。
五、招生时间
8月12日-14日,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8月15日-17日,未在长城学校初中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初中学校审核材料,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8月18日-19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线下报名。
8月20日-22日,我校根据录取结果,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8月30日-31日,初一新生报到,报到要求见8月29日学校公众号。
六、注意事项
1.家长要认真研读平台报名手册,按照提示和范例填报,信息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证件的,经查实后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追责、失信等责任自负。
2.上传的所有材料图片均为纸质材料原件拍照,复印件拍照无效,图片务必要清晰完整。需要到校报名审核的要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两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材料种类名称。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关于领取入学通知书和报到的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报名平台信息和学校微信公众号。
4.网上报名时间先后不作为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0530--7357772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附:材料上传要求:
一、房产信息要求(请按照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上传体现房产信息和权利人信息页;产权人、房产证号(房产证编号在权利人姓名上方“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信息文字清晰;
购房合同:需上传封面页,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购房合同编号在封面页右上角。
拆迁安置协议:须是户籍一直在学区内的拆迁户,学区外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
二、户籍信息要求:
依托父母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及父母页)、监护人身份证、房产信息等。
依托祖辈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及父母页)、监护人身份证、房产信息等。监护人需提供住建部门提供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学生本人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凭户口簿不能证明学生本人与房产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能证明与监护人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三、监护人身份证信息要求: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
菏泽市牡丹区长城学校
202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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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第二十一中教育集团
中山路学校
牡丹区第二十一中教育集团中山路学校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体基函【2025】9号)文件精神,现就牡丹区二十一中教育集团中山路学校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办法公告如下:
一
招生范围
东至青年路,西至解放街,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
二
招生办法
根据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025年我校招生工作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行“一网通办”。
(一)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区内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内(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网签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二)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直接报名。
具体操作办法请查看。
三
时间安排
1.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8月21日—22日,学区内儿童家长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牡丹区二十一中教育集团中山路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
3.录取查询时间:8月22日。
4.领录取通知书时间:8月22日下午,监护人持身份证及孩子的户口本到中山路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领取时请有序排队。
5.报到时间:8月29日上午9点,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中山路学校报到。
四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清晰、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为确保适龄儿童顺利入学,招生期间,请家长严格遵守时间安排,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完善、回复报名信息。
4.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到“牡丹区二十一中教育集团中山路学校”和“牡丹区南关小学”学校微信公众号,请及时关注。
五
咨询电话
黄老师:15615205115
郑老师:13953086232
张老师:13561340607
牡丹区二十一中教育集团中山路学校小学部
2025年8月9日
7
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小学2025年招生公告
为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5〕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居民子女,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区域一: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双河路,北至黄河路。
区域二:东至赵王河,西至太原路,南至双河东路,北至黄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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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学依据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仅限学区内原住居民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 交纳 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四、招生时间安排
1.8月9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2.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审核新生入学材料。
3.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审核新生入学材料,确定新生名单,监护人查询录取结果。
4.8月30日上午8:30,一年级新生报到。
(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请家长关注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小学公众号。)
五、招生办法
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
2.审核录取。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监护人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1.上传的户籍信息包括:户口簿的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监护人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2.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图片清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比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
3.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4.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七、入学注册流程
可查看【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小学微信公众号《牡丹区小学招生入学家长操作手册》】
招生咨询电话:
0530-7382667
8
牡丹区贵阳路小学
牡丹区贵阳路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5〕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西安路以西;重庆路以东;黄河路以北;长城路以南。
二、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 交纳 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1.8月9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2.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审核新生入学材料。
3.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
审核新生入学材料,确定新生名单,监护人查询录取结果。
4.8月30日上午8:30,一年级新生报到。(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请家长关注菏泽市牡丹区贵阳路小学公众号。)
四、招生办法
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
2.审核录取。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监护人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上传的户籍信息包括:户口簿的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监护人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2.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图片清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比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
3.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4.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六、入学流程
可查看【菏泽市牡丹区贵阳路小学微信公众号《牡丹区小学招生入学家长操作手册》】
招生咨询电话:
9
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
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5〕6号)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西安路,西至220国道,南至长江路,北至环堤公园。
区域2:东至西安路,西至杨店东路,南至新石铁路,北至长江路(含郭大千社区及田口社区)。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学区内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
1.发布公告时间:8月9日
2.报名时间:8月16日—18日
3.审核时间:8月16日—20日
4.录取查询时间:8月22日18:00前
5.领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时间:8月25日上午7:30—11:30
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微信公众号,届时查询。
请务必在8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四、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参看“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小学)”。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现场报名。
2.审核。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条件及材料上传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上传户籍信息时,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并同时上传出生证明。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需上传户籍信息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户籍信息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儿童父母双方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提示填报一项入学依据即可,上传材料时注意图片清晰、正向,不要倾斜或倒置。
六、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或现场核查等方式核实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如确有疑问,可以拨打招生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学校咨询。
七、招生咨询电话
接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
二 〇 二五年八月九日
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转学公告
根据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学工作安排,现将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转学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转学条件
参照一年级入学条件(六年级原则上不转学)。
二、转学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25年8月17日—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受理地点: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办公楼一楼家长接待室
三、上交材料要求
按类别上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一起装进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写清学生姓名、拟转入年级、材料名称、数量和联系电话。
四、温馨提示
1.户口簿复印件尽可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1)监护人为户主的,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学生页。
(2)和祖辈户籍在一起的,需复印: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同时还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不动产)证明材料复印件:
(1)房产证(不动产证),需复印:显示不动产权(房屋产权)号、权利人、坐落地址等详细信息的内页。
(2)购房合同,需复印:购房合同封面页、购买人信息页、显示房屋坐落地址、楼号房号和房屋面积页。
五、咨询电话
18254019959 13561327698
接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
二 〇 二五年八月九日
10
牡丹区重庆路小学
2025年牡丹区重庆路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5〕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重庆路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
招生范围
东至重庆路,西至昆明路,南至中华路,北至曹州路。
二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牡丹区重庆路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
三
招生时间
1.发布公告时间:8月9日
2.报名时间:8月16日-20日
3.审核时间:8月16日-20日
4.录取查询时间:8月23日18:00前
5.领录取通知书及报到时间:8月25日
四
招生办法
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行“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现场报名。
2.审核。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
入学提交及材料上传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上传户籍信息时,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出生证明。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同时须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提示填报一项入学依据即可,上传材料时注意图片清晰、正向,不要倾斜或倒置。
六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或现场核查等方式核实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如确有疑问,可以拔打招生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学校咨询。
七
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530-7710927
咨询时间:
上午 8:00—11:30
下午14:30—18:00
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小学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2025年牡丹区重庆路小学转学公告
一、转学条件:
参照一年级入学条件。
二、上交材料时间:
2025年8月18日8:30——12:00
三、上交材料要求:
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按对应入学条件所需资料到校上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一起装进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写清学生姓名、拟转入年级、材料名称、数量和联系电话。
四、温馨提示:
1.户口簿复印件尽可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1)监护人为户主的,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学生页。
(2)和祖辈户籍在一起的,需复印: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同时还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不动产)证明材料复印件:
(1)房产证(不动产证),需复印:显示不动产权(房屋产权)号、权利人、坐落地址等详细信息的内页。
(2)购房合同,需复印:购房合同封面页、购买人信息页、显示房屋坐落地址、楼号房号和房屋面积页。
五、咨询电话:
孙老师:13225407659
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小学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11
牡丹区花城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花城小学
2025年招生公告
根据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体基函[2025]9号)《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5]6号)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牡丹区花城小学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一:东至太原路,西至新牡丹路,南至黄河路,北至大学路
区域二:魏海、打渔店社区。
二、招生办法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使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学校招生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就读我校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录“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入学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入学条件: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 交纳 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3.报名办法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学校设置现场报名站点,如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报名。
4.审核录取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时间安排
1.8月9日,公告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
2.8月16日-18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3.8月16日-20日,为线上审核时间。
4.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学校招生办公室线下报名。8月22日18:00前在平台上查询录取结果。
5.8月26日上午8:00-12:00,领取《入学通知书》及报到须知。
四、招生咨询电话
电 话: 0530-7020567 13583043623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菏泽市牡丹区花城小学
2025年8月9日
12
牡丹区解放北路小学
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北路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5〕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北路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青年路,西至句阳路,南至黄河路,北至北大堤。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北路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1.发布公告时间:8月9 日
2.报名时间:8月16日 ——20 日
3.审核时间:8月16日——22日
3.录取查询时间:8月21日——8月22日
4.线下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20日
5.领录取通知书时间:
8月25 日上午:8:00 -11:30 ;下午:2:30-6:00
6.一年级新生报到时间:8月30日上午8:30
四、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参看“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小学)操作手册”。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现场报名。
2.审核。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条件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六、上传材料要求
(一)户籍信息
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儿童页、父母页。如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父母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二)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直接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
(1)不动产证(房产证)
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清晰)。
(2)拆迁安置协议
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的,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3)购房合同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祖辈房产
儿童直接监护人与祖辈一起居住,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上传证件:(1)房产证件原件。(2)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3)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与祖辈在一起。
(三)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七、注意事项
1.给上传材料拍照时,手机要正对证件,调准焦距,确保上传的材料图片清晰、周围无杂物。
2.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4.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八、招生咨询电话: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电话:0530-7331978
15615107205、16653097975
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北路小学
2025年8月9日
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北路小学转学公告
根据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学工作安排,现将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北路小学转学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转学条件:
参照一年级入学条件(六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上交材料时间:
8月18日8:30—8月21日18:00
三、上交材料要求:
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按类别到校上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一起装进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写清学生姓名、拟转入年级、材料名称、数量和联系电话。
四、温馨提示:
1.户口簿复印件尽可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1)监护人为户主的,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学生页。
(2)和祖辈户籍在一起的,需复印: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同时还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不动产)证明材料复印件:
(1)房产证(不动产证),需复印:显示不动产权(房屋产权)号、权利人、坐落地址等详细信息的内页。
(2)购房合同,需复印:购房合同封面页、购买人信息页、显示房屋坐落地址、楼号房号和房屋面积页。
3.扫码填信息:即日起即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预转学学生信息,填写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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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电话:
陈老师:15615107205
荣老师:16653097975
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北路小学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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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东苑小学
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东苑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双河路。
区域2:东至赵王河,西至太原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双河东路。
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
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
(1)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2)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人无房证明。
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学区内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经商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学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
1.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
2.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确定新生名单,监护人查询录取结果。
3.8月22日上午8:30 ,一名学生家长携带户口簿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不带孩子)。(如遇其他原因,再另行通知)
报名办法
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
2.审核。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直接审核通过;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录取。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上传材料具体要求
1.户籍信息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要清晰)。
2.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监护人):
①不动产证(房产证):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60平米以下的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要清晰),房产证编号应填写“鲁”字开头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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