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2025年8月1日5时许,舞阳县海南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警灯闪烁,正在该路段执勤的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豫K8S0**的小型轿车检查时,浓郁酒气扑面而来。
经现场呼气检测,李某某已达到醉驾标准。民警随后将李某某带到医院抽血送检,最终血检结果为148.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李某某,女,许昌市襄城县人,持C1驾驶证。其当天凌晨2时许在舞阳某烧烤店与朋友聚餐,期间大概喝了6瓶啤酒。凌晨4时50分许,几人结束聚餐后,李某某本想喊代驾,但在苦等多时代驾未果后,自认为“这个时间点,路上车少人稀,交警肯定都没上班。便在“代驾难等”和“交警不查”的双重错误判断驱使下,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驾车上路,最终在行驶至不远处路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面对高达高达148.8mg/100ml的血检结果及即将到来的刑事责任,李某某对自己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的行为懊悔不已,称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这次真是教训深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将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还在办理中。
提醒:
1、“无警时段”是致命误区:交警部门查处酒驾醉驾是全天候、全地域的常态化工作,夜间、凌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更是查处力度最大的时候。“以为交警下班”的想法极其危险且错误。
2、“代驾难等”非借口:等待代驾的不便是暂时的,但酒驾醉驾带来的后果(法律制裁、事故风险)是永久且无法挽回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务必耐心等待或选择其他安全方式离开。
3、“距离近”更易麻痹:许多酒驾事故恰恰发生在驾驶者自以为熟悉、距离短的“最后几公里”。酒精会严重削弱人的反应、判断和操控能力,任何距离的酒驾都等同于在刀尖上行走。
4、“醉驾入刑”不是空话: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留下伴随终身的犯罪记录,对个人、家庭(尤其是子女政审等)、职业发展产生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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