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7 日晚,“广州白云发布” 消息显示,当前基孔肯雅热与登革热防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筑牢防控防线,白云区卫生健康局近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卫生监督检查,重点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蚊虫防控措施,及时清理积水。截至目前,已有 6 家因未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管理措施、导致蚊虫孳生的机构被依法处罚。
典型案例曝光
- 8 月 1 日,白云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检查某机构时发现,其后院存在垃圾堆积问题,多处积水区域可见蚊幼虫游动,周围还有成蚊飞出,且下水道未安装防蚊设施。该机构因未及时清理垃圾、清除室外积水导致蚊虫孳生,违反了《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执法人员依据该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 8 月 2 日,另一机构在检查中被发现,室内地面摆放的植物底部水盆存在积水,且积水中有蚊幼虫活动。因未及时清除室内外积水、未能有效控制蚊虫孳生,该机构违反了《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同样被处以警告处罚。
相关法规明确责任与处罚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2021 修订)》第十一条明确,单位和个人除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需做好多项防治工作:
- 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以控制蚊虫孳生;
- 规范垃圾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 妥善处理人和禽畜粪便;
- 完善防蚊、防蝇、防鼠设施;
- 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该规定第十七条则明确了处罚措施:
- 对存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单位和住户,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
- 逾期未改的,单位将被处以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住户则处以 50 元以上 100 元以下罚款;
- 堆积垃圾或粪池粪缸不密封导致孳生蝇蛆的,将面临类似处罚;
- 单位室内病媒生物密度超标的,也将受到警告和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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