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占用27235.5平方米土地建设沙溪镇福泽园公墓。7月29日,广东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向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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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于2003年起占用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康乐村板尾园小组土名“大芋山”地段处土地实施建设沙溪镇福泽园公墓,2007年完工后至今无再扩建行为。经实地测量,占用土地面积27235.5平方米(折合40.8532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对沙溪镇人民政府作出相应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责令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黄振兴退还非法占用的27235.5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27235.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及黄振兴非法占用27235.5平方米非耕地及非可调整的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罚款4085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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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2日,沙溪镇发布了“中山市沙溪福泽园殡葬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意见征求公示(评估前)”。
公示内容指出,项目地点为中山市沙溪镇康乐村板尾园小组大芋山,项目拟建设总规模约54.87 亩,规划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消防、给排水、电力通讯、智慧管理等工程;建设停车场面积约5,000 平方米,设置停车位250 个;骨灰楼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设置骨灰格位14,000个,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用于骨灰存放,不涉及遗体停放及火化功能。
5月9日,沙溪镇发布关于《中山市沙溪福泽园殡葬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意见征求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称,截至意见征集结束,未收到任何异议及相关修改意见。
7月8日,沙溪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为【中山市沙溪福泽园殡葬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公开选取【工程咨询】机构的招标公告。7月10日,发布中选结果的公告,中标单位为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7月9日,沙溪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为【中山市沙溪福泽园殡葬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可研评估项目】公开选取【工程咨询】机构的招标公告。7月11日,发布中选结果的公告,中标单位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据了解,中山市明曜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山市福泽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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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都市报
编辑 | DQ
审校 | 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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