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老板看上年轻男员工,女老板为了让男子离婚,竟直接给男子妻子300万离婚费,事后反悔。
人们都说痴情男女一旦陷入感情漩涡,什么疯狂的事情都能做出来。
但是你听说过吗,第三者为了让男人和他妻子离婚,居然拿出巨款为条件让她放手。
这是一件真实发生的事情,在重庆有一家公司,公司老板是一名女子。
别看人家年纪轻轻,却经营着这一家公司,看来这名女子也一定是一位女中豪杰。
这天公司入职了一个男员工,没想到他被女老板一眼就相中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有意接触,男子也渐渐感觉到了女老板对自己有意思。
虽然女老板比男子大4岁,并且男子还是一个有家室有女儿的人,但是并不耽误两个人眉来眼去、打情骂俏。
渐渐的,女老板便被这个长得还算挺精神的男子吸引住了,两个人也慢慢的走到了一起。
随着两个人走的越来越近,女老板也渐渐的不满足于这个现状了。
她的心中也渐渐萌生出了一种想法,那就是和男子长相厮守下去,于是她就开始窜道男子离婚,娶自己。
男子一见自己还能走这种桃花运,这不就是白富美主动送上门来的嘛!
如果自己和女老板结婚的话,那么自己的下半生就吃喝无忧了,并且还能实现财富自由,这属于没费吹灰之力就一步登天了。
于是男子就赶紧回家和自己的老婆提出离婚的要求,可是他的老婆却坚决的不同意。
因为他的老婆说自己的身体不太好,这些年始终在家带孩子,也没有出去工作过。
如果现在离婚的话,她就得出去工作赚钱,但是她现在感觉自己和社会有些脱轨了,认为自己根本没有能力赚钱养活自己和孩子了,所以不管怎么样,她都坚决不同意离婚。
男子听完妻子的话之后也显得很无奈,毕竟他们之间还有一个孩子,所以夫妻之间就僵在这了,婚也暂时没离成。
见男子迟迟也没有离婚,可把女老板给急坏了,这样下去不行啊,这不得把自己的终身大事给耽误了吗!
情急之下,女老板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那就是自己主动找上门去,和男子的妻子当面说道说道。
最后这两个女人还真就把这个事谈妥了,女老板也并没有用什么卑劣的手段逼迫男人的妻子。
而是和男人妻子谈话当中,她都是以钱当道,她认为有些事情能用钱说话的,绝对不说多余的废话,那样太浪费时间。
最终,女老板给男人的妻子三百万元作为离婚补偿,女子马上和男人离婚。
女子看在钱的份上办事也非常的痛快,收到钱后,她就和男子办了离婚手续。
至此这个事就被女老板顺利的摆平了,她也和男子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这俩人在一起过了一年多之后,从最开始的相亲相爱,到最后的开始因为一些生活琐事摩擦不断,两个人也开始互相看着对方不顺眼。
最后矛盾越来越大,也实在过不下去了,两个人就选择了分手,男子则又回到了前妻的身边。
看到如此结局,女老板是越想越气,自己花了300万,这一年多时间啥也没得着,反倒是便宜了这对夫妻俩。
于是她就去找男子要这300万,没成想男子还挺讲究,他还同意先还一点,并且他还给女老板写了张欠条,认下了这笔账。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女老板见男子并没有还钱的实质举动,她也不再等待了,直接把男子和他的妻子一块告上了法庭,要求两个人把那三百万原封不动还回来。
在法庭上,女老板认为,她和男子前妻签订的这份赠与合同,本质上是在买卖婚姻、干涉婚姻自由,既违法又违反道德,所以这份赠与合同应当作废,该撤销。
法院仔细审理了案子,一审法院认同了女老板的说法,也认为女老板这个给钱的行为确实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认定了合同无效,应当撤销。
最终一审判决,要求男子和他的前妻共同把这三百万元还给女老板。
可是男子的前妻却不认同这个判决,就因为这300万自己才和丈夫离的婚,两个人都过一年了,现在又想要回这300万,可把男人的前妻气坏了,于是她马上提起了上诉。
在二审里,男子的前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三百万元根本不是赠与,那是男子应当给她的钱,一部分是给女儿未来的抚养费,另一部分是这个女老板破坏人家家庭婚姻对她造成的伤害赔偿。
更关键的是,女子向法庭拿出了有力的新证据:一份录音材料,还有男子写给女老板的欠条。
那份录音清楚记录了当初女老板找女子“谈判”的过程,录音里女老板开门见山表示,就是为了男子而来,用“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态度,咄咄逼人地要女子“开个价”放手。
最终女子在录音中松口,但明确提出要的是“孩子抚养费”,三百万一分都不能少。
至于那张欠条,正是事后男子亲笔写给女老板的,证明那三百万算是男子本人向女老板借的钱。
二审法院重新梳理了证据,尤其是重点研究了那段录音,录音清晰地表明,整个“协议”过程,完全是女老板代替男子出面在逼迫女子接受离婚条件,并非两个女人之间的自主协商。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撤销了一审的错误判决,彻底驳回了女老板要求返还三百万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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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这300万也算竹篮打水一场空,拿巨款买了一个教训,属于吃一堑长一智吧!
但是她也不是一个缺钱的人,这300万对于她来说根本就不算个啥,只是心里不舒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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