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通告
被执行人:林童
家庭住址:滨州市滨城区杜店办事处马张村99号
公民身份证号:3723011977****1923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100—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林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的(2024)鲁1691民初329号、(2023)鲁 1691 民初2020号、(2022)鲁 1691 民初1416号、(2024)鲁 1691 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分别偿还案件申请人借款500、2400、2500、5950元及利息。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并经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叉至本院执行。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43-5327227(贾法官)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
悬赏执行通告
被执行人:刘金河
家庭住址:山东省惠民县麻店镇苏刘村
公民身份证号:3723211969****6719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或财产线索者,使被执行人拘传到庭或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根据线索价值,奖励给举报人20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刘金河离婚纠纷一案,惠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1621民初3982号民事调解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刘金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申请执行人补偿金9万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5年2月13日立案执行。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43-5327278(刘法官)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惠民县人民法院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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