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飞
香港特区政府修订政府资助专上课程学额及资助申请资格的新措施,不仅是对公共资源分配机制的优化,更是对教育公平理念的践行。这项政策以清晰的规则划定资助边界,既回应了社会对“考试移民”的忧虑,也为香港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其正面意义体现在多个维度。
一、遏制投机行为,守护教育机会的公平底线。教育公平的核心,在于确保每个个体都能在同等规则下竞争有限的公共资源。此前,部分受养子女未实际居港,仅以自修生身份应考香港中学文凭试,却凭“本地学生”身份申请政府资助学额,这种“隔空占位”的做法,本质上是对教育机会的投机性攫取。它不仅让公帑投入脱离真实教育需求,更直接挤压了长期在港就读学生的升学空间,动摇了社会对教育体系公正性的信任。
新措施通过两大调整直击问题要害:一是对受养子女设立两年居港要求,并以在港就读证明或出入境纪录(每年离港不超90天)作为证明依据,确保申请人真正融入香港教育环境;二是明确持有全职工作签证或各类入境计划签证的人士不再具备资助资格,杜绝“借身份套利”的可能。这些规定不是设置壁垒,而是以“真实居留、真实参与”为标准,让资助资源流向那些真正在港学习、生活的青年,还原教育竞争的纯粹性。正如公屋、综援等社会福利均有居港年期要求,教育资助的合理限制,正是对“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坚守。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教育的投入效能。香港的政府资助学位是稀缺的公共资源,其背后是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长期投资。这些资源的价值,不仅在于资助学生完成学业,更在于培育既了解香港、又具备国际视野的本地人才。若资助流向长期不在港的学生,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偏离了公共教育的初衷——教育的意义从来不只是知识传授,更包括对本地社会的认知、对社区的情感连结。
新措施通过“居港要求”实现资源与需求的精准对接。两年的在港生活,让学生有机会参与本地课堂互动、体验校园文化、投身社区实践,在真实的社会环境中理解香港的发展脉搏。例如,香港高校的法律课程紧扣基本法实践,社会工作课程关注基层服务需求,这些课程的实践价值,只有在香港本地生活中才能充分显现。与此同时,资源向“在地学习者”倾斜,也倒逼教育体系更贴近本地发展需求,形成“资助—学习—服务”的良性循环,让每一分公帑都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人力资本。
三、借鉴国际经验,平衡开放与规范的教育生态。作为国际教育中心,香港既要保持开放包容的姿态吸引全球人才,也要通过合理规则维护教育体系的稳定。新措施在这一点上展现了成熟的治理智慧:它借鉴了英国、新加坡等国的经验——英格兰要求本国公民居满3年方可享受本地生学费,新加坡对永久居民与公民实行差异化收费,其核心逻辑都是“教育资助与在地参与度挂钩”。与此同时,政策并未关闭门户: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仍可申请入读,只需按实际成本支付学费,这既符合国际惯例,也保障了教育的开放性。
至于过渡安排的设置更体现政策温度。2027/28学年仅要求一年居港期,给予家庭充足的调整时间,让真正有意来港发展的学生能提前规划。这种“刚性原则+柔性过渡”的设计,既能杜绝投机行为,又能持续吸引高质量人才,让香港在维护教育公平的同时,巩固国际教育中心的地位。
教育是香港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而公平则是教育的生命线。此次资助学额修订,通过清晰的规则划定权利边界,让公共资源真正服务于教育本身。当每个青年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凭实力竞争,当公共投入真正转化为本土人才的成长动力,香港的教育生态必将更加健康,为城市的长远发展注入持久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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