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香港警务处获悉,警方日前侦破一起“假冒官员”的电话诈骗案。据悉,该案嫌疑人是一名19岁香港女学生,其假扮内地公安,讹称受害人的内地亲人涉及刑事案件被捕,多次要求受害人交大额保释金,涉案金额约50万港元。
目前,该女子已被警方以“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假冒公职人员”罪拘捕,仍在扣留调查中。其还涉嫌与多宗自今年6月起发生的“假冒官员”电话诈骗案有关。
部分涉案证物
据香港黄大仙警区刑事部署理总督察吴泽钜披露,该案受害人是一名61岁的香港女子。受害人称嫌疑人在收取骗款时向她展示了虚假的香港辅助警察委任证,因此她深信不疑,先后两次向对方交付了20万、30万港元的现金。随后,嫌疑人进一步要求她交100万港元的保释金。受害人起疑后致电自己的亲人,确定亲人平安无事,才发觉受骗并报案求助。
警方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并安排拘捕行动,两个小时后,警方成功拘捕嫌疑人,其现正就读于香港的一所大专院校。警方称,有理由相信,诈骗集团利用年轻人希望在暑假期间赚取收入的心态,将他们当作犯罪工具,协助进行诈骗活动。目前,受害人的50万港元暂未追回。嫌疑人未收取任何报酬,仍在扣留调查中。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自今年6月上旬起,该名嫌疑人在香港多个地区以类似手法行骗,并要求多名受害人签署保密协议。诈骗集团以“保密协议”掩饰他们的犯罪行为,目的是在骗取受害人金钱后,进一步阻止受害人向执法部门求助,从而延误案件被揭发的时间。
据警方介绍,打击诈骗案是警务处处长的首要行动项目之一,警方会继续竭力打击不同类型的诈骗案件。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任何人以欺骗手段(不论该欺骗手段是否唯一或主要诱因)而不诚实地取得属于另一人的财产,意图永久地剥夺该另一人的财产,即属犯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10年。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李鸿睿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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