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重庆女子阿芳(化名)的生活突然崩塌。结婚刚满一年,她在丈夫阿华(化名)的包中发现了一种药物,追问之下,一个隐瞒了 12 年的秘密浮出水面:阿华竟是艾滋病感染者,且早在 2012 年就已确诊。更让阿芳崩溃的是,两人婚前做过婚检,可她却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这一刻才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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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是形式婚姻!” 法庭上,阿华试图辩解。他称因阿芳曾表示 “不发生性关系也不要孩子”,婚检机构才未告知她自己的病情,不属于故意隐瞒。
然而,诊断书不会说谎:2025 年 1 月,阿芳被确诊为焦虑抑郁状态。她流着泪向法庭提交医疗记录:“他夺走了我对婚姻的所有信任。”
2025 年 7 月,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二人婚姻关系,阿华赔偿阿芳精神损失 2 万元。一纸判决,宣告这段婚姻自始不存在。
阿芳和阿华于 2023 年 2 月 9 日登记结婚。刚结婚时,阿芳觉得自己是幸福的,阿华体贴、细心,两人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似乎一切都很美好。
但婚后不久,阿华的一些行为却让阿芳感到奇怪。他总是独来独往,对夫妻生活也毫无兴趣,甚至经常找借口晚归。阿芳虽有疑惑,却从未想过,一场巨大的危机正悄然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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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3 月的一天,阿芳在帮阿华整理包时,发现了一个陌生的药盒。出于好奇,她打开药盒,看到了上面的药名,凭借一些医学常识,她意识到这可能是治疗艾滋病的药物。那一刻,她的心跳陡然加快,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当天晚上,阿芳拿着药盒,忐忑地询问阿华。面对阿芳的质问,阿华起初还试图掩饰,但在阿芳的坚持下,他最终承认了自己是艾滋病感染者,且早在 2012 年就已确诊。阿芳如遭雷击,她无法相信,与自己同床共枕的丈夫,竟然隐瞒了如此可怕的秘密长达 12 年。
阿芳怎么也想不明白,两人婚前明明做了婚检,为何自己对丈夫的病情一无所知?回忆起婚检那天,阿芳记得医生曾单独把阿华叫去谈话,大约十分钟后,阿华才出来。
当时她并未在意,以为只是常规询问。如今想来,那十分钟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阿华在法庭上辩解称,因为阿芳曾表示 “不发生性关系也不要孩子”,所以婚检机构才未将他的病情告知阿芳。但阿芳坚称,自己从未说过这样的话,即便说过,也不能成为阿华隐瞒病情的理由。
为了查明真相,法院对婚检机构进行了调查。原来,根据相关规定,婚检机构出于对患者隐私的保护,一般只会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除非本人同意,否则不会向其配偶透露。
这一规定本意是保护患者隐私,却在某种程度上给了阿华可乘之机。他明知自己患病,却故意隐瞒,让阿芳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步入了婚姻的 “陷阱”。
得知真相后,阿芳的世界瞬间崩塌。她陷入了深深的恐惧和自责之中,恐惧自己可能已经被感染,自责为何如此粗心,没有早点发现丈夫的秘密。此后,阿芳开始频繁出入医院,进行各种检查。等待检查结果的日子里,她度日如年,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2024 年年底,阿芳被诊断出焦虑抑郁状态。医生告诉她,这与她所经历的精神创伤密切相关。曾经对婚姻充满期待的她,如今却被绝望和痛苦笼罩。“我感觉自己像个傻瓜,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 阿芳哭诉道,“他不仅毁了我的婚姻,还毁了我的生活。”
2025 年 1 月,阿芳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与阿华的婚姻关系,并要求阿华赔偿精神损失 5 万元。在她看来,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让更多人意识到,隐瞒重大疾病结婚是对他人的严重伤害,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华在与阿芳登记结婚前未如实告知自身感染有 HIV 病毒,应当属于故意隐瞒自身患有重大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此,双方的婚姻符合可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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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华提出的 “形式婚姻” 辩解,法院认为,无论双方是否发生性关系,阿华都有义务在婚前如实告知自己的病情。婚姻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责任和承诺,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隐瞒可能影响对方重大决策的信息。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二人的婚姻关系,并判令阿华赔偿阿芳精神损失 2 万元。对于这一判决结果,阿芳表示,虽然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她所遭受的精神创伤,但至少让她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正义。
“我希望通过我的经历,能让更多人警惕,在结婚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的身体状况,不要让悲剧重演。” 阿芳说。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人们在同情阿芳遭遇的同时,也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这一现象表示担忧。
有法律专家指出,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不仅违背道德伦理,更是违法行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患病方的告知义务,旨在保护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婚姻选择权。
在未来的婚姻关系中,双方都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坦诚相待,共同维护婚姻的神圣与尊严。
作者:重生后我在办公室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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