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咨询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76230的网友留言: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积金贷款额度里计算方法的第三条,其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问题,共同申请人的公积金不是在烟台交的,这个月收入怎么算呢?也是按他的外地缴费基数算,还是按烟台最低公积金基数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 如果共同申请人公积金在外地正常缴存,按您贷款申请前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认定。如共同申请人未按规定缴存的月份,按照我市当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计算;共同申请人未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或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但欠缴的,按申请贷款前6个月实际缴存月份的缴存基数与未缴存月份的月收入(按照我市当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 存基数)的平均值认定,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