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行业的 “刷单” 行为并非一概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需结合行为模式、主观故意及危害后果综合判断。从近年典型案例来看,侦查机关与法院主要围绕行为性质(是否虚构交易核心要素)、主观认知(是否明知违法性)、危害程度(是否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或市场秩序混乱)三个维度展开认定,不同行为模式可能触犯不同罪名。
一、三类典型刷单行为的刑事认定边界
(一)虚构出口业务骗取退税: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以 “买单配票” 为核心的刷单行为,是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此类行为通过伪造全链条交易信息骗取国家税款,典型模式包括:
1.虚假报关:将他人货物伪装成自营出口,如重庆某公司通过船代获取个人卖家出口信息,虚构货主身份报关;
2.虚开发票:根据虚假报关信息匹配增值税专用发票,甚至变更品名制造 “票货相符” 假象(如将 “服装” 发票改为 “纺织品”);
3.资金回流:通过地下钱庄完成外汇 “洗白”,形成虚假收汇记录。
法院认定此类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关键在于:
①存在 “无实际出口却申报退税” 的虚构事实(如钟某案中 938 条虚假评价对应的出口记录);
②资金流呈现闭环特征(境内付款经地下钱庄回流,实际控制人未变);
③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达 5 万元以上(刑事立案标准)。
(二)伪报贸易性质逃避关税: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当刷单行为以偷逃进口关税为目的时,可能触犯走私犯罪。广东省高级法院 2023 年通报的案例显示,熊某团伙通过伪造订单、物流、支付 “三单信息”,将本应按一般贸易进口的化妆品伪装成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偷逃税款 2000 余万元,最终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
此类行为的认定要点包括:
①利用跨境电商 “关税优惠” 政策(如个人购买额度内的税率减免);
②存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构个人消费记录等操作(如深圳海关查获的 67 吨走私化妆品案中,团伙伪造数百个虚假身份);
③偷逃应缴税额达 10 万元以上(个人)或 50 万元以上(单位)。
(三)虚构交易信息扰乱市场:构成非法经营罪
单纯为提升平台排名而进行的虚假交易,若达到 “经营性” 标准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集美区法院 2023 年判决的钟某案中,其组织 “网络打手” 为亚马逊商家提供有偿刷单服务,完成 938 条虚假评价,非法经营数额 16.8 万元,因符合 “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虚假信息服务” 要件,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司法实践中,此类行为的入罪门槛为:
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 5 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
②存在 “组织化操作” 特征(如成立工作室、招募刷手、制定收费标准)。
二、罪与非罪的核心判断标准
(一)客观行为:是否破坏国家监管秩序
1. 税收监管层面
关键看是否造成 “应缴未缴” 后果。例如,珠海陈某组织 “买手” 海淘,将一般贸易货物伪报为个人物品,偷逃税款 90 万元,因直接导致国家关税流失,构成走私罪;而单纯为冲销量的境内刷单(未涉及进出口),若未逃税则可能仅受行政处罚。
2. 市场秩序层面
需区分 “个人零星刷单” 与 “经营性刷单”。上海黄浦区法院指出,成立工作室、日均刷单 200 单以上的规模化操作,因扰乱电商平台评价体系,属于刑法意义上的 “非法经营行为”。
(二)主观故意:是否明知违法性
直接故意的认定
若存在以下证据,可推定具有犯罪故意:· 聊天记录中出现 “买单配票”“改品名” 等敏感表述(如蒋某案中 “补 8 个点费用” 的沟通记录);
· 采用隐蔽手段规避监管(如使用地下钱庄、拆分资金流水);
· 曾因同类行为被行政处罚后仍继续操作。
“不明知” 的辩护空间
若能证明以下情形,可能否定犯罪故意:· 操作环节被隔离(如财务仅负责记账,未接触报关信息);
· 对上游提供的 “合规证明” 尽到审查义务;
· 行业惯例存在误导(需结合具体政策文件)。
三、辩护与合规的实操要点
(一)辩护策略:从 “三要件” 突破
1. 交易真实性抗辩
提供物流轨迹、仓储记录等证据,证明存在实际货权转移(如跨境电商真实海外仓发货凭证)。
2. 主观无故意证明
提交企业合规培训记录、与合作方的书面承诺(如约定 “不得伪造单据”),证明已履行审慎义务。
3. 数额计算争议
对 “非法经营数额” 提出异议,如扣除真实交易部分(参考张某星案中二审法院对佣金计算的审查)。
(二)合规建议:建立 “防火墙” 机制
1. 资质审查
严格审核供应商出口资质,避免接受 “空壳公司” 的发票(对应风险清单中 “合同签订环节” 的应对建议)。
2. 数据留痕
留存完整的 “三单” 原始数据(订单、物流、支付),确保可追溯至真实交易主体。
3. 资金管理
通过银行正规渠道收汇,禁止使用个人银行卡流转公司资金(呼应风险清单中 “资金结算环节” 的禁止性规定)。
从司法实践来看,跨境电商 “刷单” 行为的入罪边界始终围绕 “是否突破国家监管底线”。单纯为提升排名的境内虚假交易,可能面临行政责任;而涉及进出口环节的 “刷单”,若触碰税收征管或外汇管理红线,则极易构成刑事犯罪。企业需精准把握政策边界,避免因 “行业潜规则” 陷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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