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阅卷后律师不可能全面向家属展示卷宗内容,而需要对阅卷内容进行一定处理,才能给家属作出有效的反馈。
1、工作内容:阅卷时间,卷宗数量,工作安排等。这些是完全可以向家属反馈的。
2、案件信息:涉及罪名,对当事人有利/不利的事实以及有关的证据情况等。这些家属关心的内容,会在处理后向家属反馈。
3、经过分析得出的初步结论:罪名的解释,大致刑期,有无从轻/从重情节,有无可以争取谅解、缓刑的空间等。会告知家属这些是仅限于目前掌握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分析,随着案件推进,还有可能发生变化。
最后,对于单次会见或仅阅卷的委托,一般还是建议家属有条件时尽量按阶段委托,这样能保障律师工作的连贯性,也有利于律师在多次会见和阅卷的过程中更准确地把握案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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