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江苏法院网消息,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银行擅自扣划担保人存款引发的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银行越过司法程序擅自扣划行为违法,判还超额部分并赔偿利息。
据悉,2024年,康某在银行存款35万元用于儿子结婚,谁料取款时竟发现账户余额为0,经询问得知,银行擅自扣划了其存款用于偿还其作为连带保证人的债务。原来,康某在2013年曾为赵某向银行的借款2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赵某到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将赵某、康某诉至法院,经生效判决并执行,未能执行到位。2024年,银行发现作为连带保证人的康某在其银行存款35万元,遂擅自扣划了其存款用于偿还该笔债务。康某愤而诉至法院,认为银行擅自扣划违法,且超额扣划其存款,要求退还超额扣划部分款项并赔偿到期应得利息。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康某在银行存款,双方间建立存款合同关系,银行负有保证储蓄安全的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该银行越过司法执行程序擅自扣划康某存款,其行为违法。经核算,法院判决银行退还康某超额扣划部分款项9万余元,并赔偿其到期应得利息3000多元。
南通如东县人民法院法官说法:莫把客户账户当自家金库!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负有保障储蓄安全的义务。客户将钱存进银行托付的不仅是金钱本身,更是对整个金融体系的信任。银行擅自扣划客户存款不仅违反契约精神,更损害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公信力,造成信任崩塌。银行“追债”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不能“私自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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