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发生了一起租房纠纷,女子将房720元租给二房东,6年租期到了,女子想把房子收回来自己出租赚钱,可二房东上门把装修给砸了。二房东:我有优先续租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子。
一、720变2000的“神操作”与一场砸出来的官司
长沙有位房主大姐,早年在北京打拼,手里攒了点钱,就在长沙买了套毛坯房当投资。六年前,她以每月720块的价格,把房子租给了一位二房东大哥。
这位大哥可真是“点石成金”的主儿!他自掏腰包,前前后后砸进去六七万,愣是把空旷的毛坯房“变”成了三个独立小套间——带独立卫浴和厨房,拎包就能住!转手一租,每个小间每月收个八九百,轻松月入2000+,六年下来,这笔投资早回本还赚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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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合同到期,房主大姐一算账:“不对啊!这房子现在能直接收2000多,我干嘛还720租给他?”于是按合同约定,收房!自己当起了“直租房东”,美滋滋等着收钱。
可租客一个微信,直接让大姐血压飙升:那位二房东大哥,杀了个回马枪,抄家伙把屋里的装修砸了个稀巴烂!吊顶塌了,隔断碎了,厨房卫生间面目全非...大姐眼前一黑:我的房子!我的租金!
二、“凭什么砸我房子?”VS“凭什么断我财路?”
面对调解员和镜头,双方吵得脸红脖子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房主大姐气得发抖:“合同到期,白纸黑字!房子是我的,他拆不走的东西就该归我!他凭什么砸?这是毁我财产!” 大姐的逻辑很硬气:主权在我,合同到期,收回天经地义。
二房东大哥一肚子委屈加愤怒:“我投入那么多钱装修,现在她收回去自己租高价赚钱?这不是明抢吗!她又不是自己住,是要继续出租,那我就有优先续租权!不给我补偿?我砸了也不能便宜她!” 大哥的核心诉求就两点:优先续租权和装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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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友炸锅:这装修到底该归谁?该不该砸?
这事一爆出来,评论区观点激烈碰撞:
“挺房东派”:合同精神至上!
“签合同是摆设吗?到期了就是到期了!毛坯租给你,你装修是你的本事,但合同里没写补偿,到期了东西就该归房东。720租六年毛坯,图啥?不就图到期白赚装修吗?这波大姐没毛病!”
“撑租客派”:投入打水漂,谁不心疼?
“将心比心,六七万真金白银砸进去,刚回本赚钱就被收走,换你你甘心?房主这算盘打得精,空手套白狼啊!”
“理性分析派”:关键看合同!
“吵翻天没用!一切看当初合同怎么签的!有没有约定装修归属?有没有优先续租条款?有没有到期恢复原状的约定?没这些,那就按法律来!”
四、法律放大镜:优先续租权≠ 尚方宝剑!装修补偿 ≠ 理所当然!
1.合同到期,房东收房是铁律!
甭管你二房东投入了6万还是60万,合同到期日就是房东收回房屋的法定权利日。这一点,毋庸置疑!《民法典》第734条写得明明白白。
2.“优先续租权”真有,但有严格条件!
条件一:房东要继续出租。如果大姐收回房子是给儿子结婚用(自住),那二房东大哥再委屈也没戏,优先权自动失效。
条件二:同等条件下才优先!这是最最核心的点!大姐现在直租能收2000+/月,除非二房东大哥也愿意按这个市场价(或者大姐设定的新租金)、同样的租期等条件来续租,他才享有优先权。想用720块的老价格继续租?门儿都没有!法律保护的是房东在同等条件下选择租客的自由,不是给租客一个“低价锁定”的特权。
3.装修补偿?合同没说,法律也没强塞!
二房东大哥觉得“我花钱装修了,你就该补钱”,这个想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装修是你自愿的、为了你自己经营获利的行为。除非签合同时白纸黑字写明了“租期结束房东按XX标准补偿装修”,或者房东明确承诺过补偿,否则,法律一般不支持租客单方面索要装修补偿。
4.砸装修?小心从“有理”变“有罪”!
二房东大哥这一砸,性质可能就变了:
如果砸的是他自己后期安装的、可拆除带走的东西(虽然方式粗暴),可能还属于处置自己财产(但方式欠妥)。
但如果破坏了房屋原有的结构、设施,或者砸的东西在法律上已被视为“同意归房东”的添附部分,这就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了! 金额如果较大(比如修复费用超过5000元),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房主大姐完全有权报警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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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在调解员努力下,双方最终各退一步,没闹到派出所。但这绝对是个双输结局:
大姐:房子被砸得稀烂,重新装修要花大钱,耽误出租损失租金,还惹一肚子气。
大哥:投入的心血和金钱被自己亲手砸掉,优先续租权也没争到,可能还落下个坏名声。
读者朋友们,你们觉得二房东砸装修解气吗?如果你是法官,这案子该怎么判?评论区等你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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