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力市场,招聘方与求职方是互相平等的民事主体,具有同等的人格尊严。
但是由于在多数情况下,就业岗位倾向于卖方市场,这就让招聘方牛得不行。
且看7月25日的极目新闻消息,《女子面试时遭殴打致腰椎骨折,警方:已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https://news.ifeng.com/c/8lHMAxDLCao。
求职者刘女士发现招聘方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的面试官,对所有求职者说话都很不尊重,
打算不在这里应聘了,要求面试官删除她的简历上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信息,遭到拒绝。
在争执中,面试官们围住刘女士殴打,导致其L1腰椎骨折,头部外伤,上唇软组织损伤(医院确诊)。
面试官们让求职者们干等半个多小时,到了中午11点半,该用餐时才来进行面试。
这个且不论,再看面试工作多草率。面试8个人只用半个小时都不到,12时已让刘女士倒地爬不起来了。
更看面试过程有多豪横、荒谬、牛叉!
面试官刚到现场,就批评一位女生,“坐都坐不好,可以直接走了”。一句话,这位女生的面试便完了。
请问,该女生的坐相哪里不好,你为何不说?面试者应当是什么坐相,公司在招聘简章中有说明没有?
接着面试官叫了另一个女生的名字,这位女生礼貌地微笑点头,表示“我在,等待回答你的面试提问”。
不料面试官一句话又了结了,“我叫你名字你不会说话吗?不会说话那你就走吧”。
请问,你面试官不提问,应聘者怎么回话?
后面又问另一个女生的学校,因为回答没有精确到学校所在的街道,面试官便武断地说“没责任感,可以走了”。
轮到刘女士,面试官压根就不搭理。
刘女士当场质问面试官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们,面试官跟身边同伙说,没素质,不要搭理。
这样的面试场景,反映了什么?这家企业是真的在招工吗?还是戏耍求职者,展示一下居高临下的优越感?
警方回应,社媒上有多条该公司避雷帖,有人称遭其老板殴打。
原来这家公司,不但面试官可以殴打面试者,老板还可以殴打员工!
原来是上行下效,有什么样的老板,才有什么样的面试官!
幸好,有民法在,有治安法在,有劳动法在,有刑法在。
警方称,案件已受理,进入刑事立案流程,将在7天内完成侦查,现正等待刘女士的伤情鉴定报告,确认是否立案。
我们相信,恶人终有法律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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