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重磅通告,对大同市灵丘县、阳高县、云冈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17名存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行为的执业药师被撤销注册证,这一举措再次彰显了山西规范医药行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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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涉及挂靠行为的执业药师分别来自大同市华佗医药瑞和商苑大药房有限公司、阳高县泰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同市云冈区魏鑫都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药店。在日常检查中,监管部门发现刘海燕、季艳玲、李占芳等17人长期不在岗,经深入调查核实,确认他们存在严重违规的“挂证”行为。所谓“挂证”,即持证人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药店,却并未实际在岗履职,使得药店在关键岗位上专业服务缺失,给公众用药安全埋下了隐患。
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果断出手,撤销了这17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这一处罚措施不仅是对违规执业药师的严肃惩戒,更是向整个医药行业传递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执业药师作为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专业把关者,肩负着审核处方、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的重要职责。一旦药师不在岗,处方审核、用药咨询等关键环节就会缺失,患者在购药时难以获得科学、准确的用药建议,极有可能买到不合适的药物,用药安全难以保障。此外,“挂证”行为还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干扰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正规执业药师和合法经营药店的利益。
事实上,山西对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打击由来已久,且力度不断升级。此前,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多次针对此类问题发布通告,依法撤销多名存在“挂证”行为执业药师的注册证。从忻州市代县揪出的代县沐泽旭日药店和山西仁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代县三部的执业药师祖丽红、白丽凤,到太原市因群众举报被查实“挂证”的靳瑞丽,再到大同市天镇县、浑源县等地查处的贾素英、宋仁等12人,山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让“挂证”者无处遁形。
此次集中处理17人,是山西规范医药行业秩序的又一次有力行动。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与医保、人社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通过多部门的紧密合作,进一步加大对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药店和执业药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同时,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执业药师,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执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各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药师配备和管理,共同维护医药行业的良好秩序。广大市民若发现身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等违规行为,也可积极向监管部门举报,共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贡献力量。
此次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动,不仅是对医药行业违规行为的有力整治,更是对公众用药安全的坚实守护。相信在监管部门的持续努力下,山西的医药行业将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为百姓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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