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根据宁波证监局发布的公告,宁波世贸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王海生和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王炜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公告指出,截至2025年4月30日,宁波世贸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此外,王海生和王炜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因而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相关法规,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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