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在福州上学的杨某看到朋友圈发布一则兼职信息,就与对方联系,对方告知按照业务量给予报酬。2024年9月22日至2024年10月月30日间,杨某先后多次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到学院对面的办公楼内将手机交由对方操作。
在对方操作过程中,杨某按照要求实名注册“XX政务”“XX快办”等APP,配合进行人脸识别操作、回答办理对公账户的客服询问,注册登记了8家公司并办理公户后交由对方使用。2024年11月间,杨某注册的涉案公司银行账户入账640万余元,其中网络诈骗被害人转入钱款共计400万余元。杨某获利400元。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杨某表示不太清楚这些APP是什么性质的软件,“他让我刷脸我就刷脸,让我签字我就签字,我按照他的要求回答银行人员的问题”。
“我因为家里穷想赚点小钱,想通过兼职增加收入的,没想到是违法行为”杨某回答道。2025年7月16日,检察院以陈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区法院以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现在诈骗无所能及,什么“创业扶持”陷阱:谎称代办营业执照、免费注册公司,承诺支付“账户托管费”,实则为洗钱提供工具。“兼职跑分”诱惑:以“财务助理”“兼职会计”名义,要求通过公户频繁转账,按流水提成。“刷单冲业绩”话术:伪装成电商平台或者金融机构,以“刷交易量”为名要求走账。使用个人信息用于违法犯罪资金走账绝非小错,若构成犯罪,学业生涯可能就此终结,不仅名誉扫地,也影响考公、就业、参军等前途发展,后患无穷。
法官提醒,兼职要看清介绍渠道、工作内容、报酬薪资等,若是非官方的兼职渠道,可能面临上当受骗、违法违规的风险。学法懂法,警惕“快钱陷阱”,任何不考察能力、承诺暴利的兼职均可能涉罪,任何需要验证个人身份信息的行为都需要再三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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