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此次减持涉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井东,副总经理邓高忠、沈永华。
减持计划回顾
2025年6月9日,浙江汇隆新材料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减持计划。董事兼副总经理张井东持有公司12万股(占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比例为0.1034%),计划减持不超1.5万股;副总经理邓高忠持有12万股(占比0.1034%),计划减持不超1.5万股;副总经理沈永华持有9万股(占比0.0775%),计划减持不超1.125万股。减持方式均为集中竞价,时间为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及窗口期除外)。
减持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张井东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3日15,000邓高忠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7日15,000沈永华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7日11,200
此次减持股份来源均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减持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16,969,438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293,655股后的股本115,675,783股为计算依据。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张井东合计持有股份120,00045,000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00015,000有限售条件股份90,00030,000邓高忠合计持有股份120,00045,000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00015,000有限售条件股份90,00030,000沈永华合计持有股份90,00033,800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50011,300有限售条件股份67,50022,500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减少。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计算依据为2025年6月9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
合规与影响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预先披露,实施情况与计划一致,未违反承诺。三位减持人员均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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