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
网友咨询:
业主能否以物业收费标准过高为由拒交物业费?
张航律师解答:
物业公司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物业费。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在主管部门核准的范围内,由业主委员会经法定程序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予以约定,代表全体业主的整体意思表示,对全体业主均有法律约束力,个体业主无权要求降低收费标准。业主即使有合理理由,也不应通过拒交物业费来表达不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服务未达标,业主可主张违约责任,但不能以此拒交物业费。业主若认为物业收费过高,应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的,可通过提请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重新与新的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张航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张航律师
国内知名院校法学本科学历,湖北联航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清收、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领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