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嫂子,出狱后又刺死见义勇为者,二审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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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中国新闻周刊消息。
云南玉溪市华宁县,时年20岁的被告人田某明,于1996年强奸大嫂赵某某后,持刀欲杀害赵某某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02年,田某明减刑出狱后报复大嫂赵某某将其砍伤,同村村民刘铭富见义勇为被田某明杀害。
田某明逃亡20年后于2022年被抓获,玉溪中院一审判决田某明死刑缓刑两年。
田某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7月22日二审开庭。
二审判决如何,笔者没搜到结果,却搜到《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死者家属向被强奸人索赔132万》
极目新闻,7月22日,https://news.ifeng.com/c/8lC7B2G7w59
我有点懵懂。
一、强奸罪 + 杀人罪(未遂),就只判9年?
那么,单纯的强奸罪该判多少年?单纯的杀人罪(未遂)改判多少年?
对强奸犯和杀人犯是不是太宽大了?凭什么对两项重罪的田某明宽大?
二、更加宽大的还在后面,田某明的9年竟然被省去了三分之一!
他在监狱有重大立功表现吗?能否公之于众?
田某明在监狱里悔过自新了吗?以实际行动重新做人了吗?
三、如果监管方对上述追问给出肯定的答案,那么立刻就会被打脸。
田某明出狱后马上就报复他的受害者!
更把见义勇为的人杀死!这次杀人终于得手了。而且成功地逃脱了。当然,天网恢恢,20年后田某明终于归了案。
四、但是,这样一个非但不肯改悔、而且变本加厉再次犯罪、砍伤人、杀死人的罪犯,竟然一审被判死缓!?
五、更令人惊呆的是,罪犯田某明还不服判决,觉得判他死缓太重。反而没见闻受害者家属不服上诉。
他不服法律制裁,我倒服了十恶不赦死有余辜的他,命真的太大了。
事实证明,田某明在监狱里并没有被改造好;可见教育不是万能的;改造不好的人,提前放到社会上来,终是更大的祸害!
我很是懵懂。对非常明显、令人恐惧的坏人坏事何以如此温柔?
法律,对这类罪大恶极的强奸犯、杀人犯,真的不能太温厚。可以说,法律的威慑力,对田某明而言已荡然无存。
到头来,反而受害者家属被索赔132万!岂不是“受害者有罪论”的现实版本?
事实表明,对田某明的温厚,就是对赵某某的残忍、对见义勇为者的残忍、对遵法守法的良民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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