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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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桥头分局在对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焊工罗某正在生产车间内进行焊接作业。经现场询问和网上查验,焊工罗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且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规定,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罗某立即停止焊接作业。
处罚结果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6项A档的裁量幅度,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关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判定情形:
(1)企业使用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2)企业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3)企业使用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有效期或者到期未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焊接作业属于特种作业,若无证作业导致操作不当、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面临刑事处罚。
警示案例
无证电焊引发大火,老板员工双双入狱!
张某为某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为该公司维修工。2023年3月23日,李某在未取得电焊操作证的情况下,在仓库内东侧进行电焊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电焊作业的高温焊渣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696万元。
在火灾事故调查的过程中,消防救援机构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维修工李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李某二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均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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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上岗”不可取
那么
如何通过正规渠道,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呢?
怎样辨别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呢?
以下3种方法请收藏
方法一:通过“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公众号查询
微信搜索“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公众号,点击底下菜单栏“微服务-机构查询”,点击“培训机构”,即可浏览周边地区的培训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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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查询
登录网址https://cx.mem.gov.cn进入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点击页面下方“培训机构查询”,即可进入培训机构信息查询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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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三:通过“东莞应急管理”公众号查询
微信搜索“东莞应急管理”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便民中心”,点击培训机构即可获取周边地区的培训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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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用是多少?
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
广东省正式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
同时,收费标准也同步公布
安全技术理论考试,收费56元/人科(工种)
实际操作考试,收费153~253元/人科(工种)
*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不及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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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桥头应急管理
编辑:邓佩珊
编审:香雅怡
出品:桥头镇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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