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云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领券规则的公告》。
《公告》显示,自2025年7月22日10:30起,消费者每人每月可领取单个数码产品活动优惠券不超过2次。
消费者每人活动期间(2025年7月22日10:30起至12月31日23:00)累计可领取单个数码产品活动优惠券不超过5次。单个数码产品活动领券超过5次未使用则视为放弃当年该类数码产品补贴资格。
7月22日前已领取的优惠券数量不计入上述限制范围。
本次调整旨在确保补贴政策精准惠及有实际购买需求的消费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需要注意的是,优惠券仍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发放,每日发放时间为上午10:30;领取的优惠券须在当日23:00前使用,逾期自动作废;严禁通过技术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方式违规领取、倒卖优惠券。
开屏新闻记者 朱婉琪
一审 朱婉琪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罗秋旭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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