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联合工作组今天发布的通报,算是给持续两个多月的“天价耳环”风波画了个阶段性句号。通报主要回应了三个焦点问题,信息量不小。
首先是杨某违规经商的事。通报明确指出,2015年杨某和另外三名公职人员一起,用亲属名义注册了“雅安尚品商务服务公司”,杨某以妻子司某霞名义占了25%的股份。公司开了两年多,营业额82.98万,利润12万,杨某分走了3万。
这个操作属于典型的公职人员“影子经商”,踩了红线。处理结果倒也利落:杨某的3万违法所得被没收,但他非党员身份加上已辞职,没给政务处分;另外三名党员同事则被党纪处分,钱也全退回了。根据《监察法》和《民法典》,也只能追缴不当得利,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但人已不在岗,确实也只能做到这一步。
第二个问题涉及杨某隐瞒生育二胎。通报显示,2011年2月,杨某在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的录用考察及工作期间,存在故意隐瞒违法生育二孩问题。这个时间线很好梳理,杨某是2010年10月份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2011年4月正式被录用,而杨某夫妇二孩是在2011年1月出生,也就是说,杨某是在录用考察期间他瞒报了这事。
按当时的规定,这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本该对杨某实行辞退处理。但现在政策变了,超生处罚条款废止,加上杨某也已辞职,通报结论是“不能再对其违法生育二孩问题和故意隐瞒行为进行处理”。这个逻辑不难理解,规则变了,人也不在原岗位了,追责失去责任人,处罚更谈不上。但这难免让人议论,因为时间差和规则带来的“免责”,算不算漏洞?而这个漏洞又应该如何填补,才能让责任认定更公平、让规则更具公信力?
最后是最受关注的“天价耳环”问题,通报终于给出明确答案:是仿制品。工作组核查了来源,是杨某甜的妈妈的朋友于2016年赠送的仿制品,工作组还陪着杨某夫妇去做了专业检测,最终证实是玻璃材质。而且,杨家人在该品牌专柜也没有消费记录,算是排除了自购奢侈品的可能性。不过,通报没点明是哪位朋友相赠,也没提及其朋友为何会送高仿饰品。
整体看,这份通报回应了核心质疑,也澄清了耳环真伪问题。但公众对杨家资产来源的疑虑,比如深圳别墅、公司变更时间点等,通报均未触及。这部分问题,或许会成为网友接下来追问最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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