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8日丨天臣控股(01201.HK)公布,于2025年7月16日,公司作为被告人,收到由海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原告人的代表律师,于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庭")向公司及倍建国际有限公司(即公司控股股东)所出具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的经修订传讯令状。
如经修订传讯令状所附的申索陈述所述,原告人根据原告人与本公司签订的贷款协议以及原告人与控股股东签订的担保协议,向公司支付了一笔80,000,000港元之贷款,贷款期限为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0月15日,利息自付款之日起按年息8%计算。原告人指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至2025年6月13日期间仅偿还了部分贷款,现向公司及控股股东索赔:(i)未偿还本金65,655,179.30港元;(ii)应计合约利息460,485.64港元;及(iii)法庭视为适当之进一步或其他判令或济助。
公司不同意原告人之申索,目前正在就上述诉讼谘询法律意见,并打算为自身抗辩,同时与原告人协商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如上述索赔有任何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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