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看到一起《》,乍一看标题竟然这么神奇,点开果然又双叒叕是发生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案情——
据南方都市报7月12日报道,一名蒋姓女子近日在澳门报警称“与男同乡旅行期间遭对方强奸”。涉事男子随后被酒店职员寻获。澳门司法警察局接案后,根据两人活动轨迹及酒店监控发现事有蹊跷,双方在内地期间已谈妥以2000元报酬进行性交易。目前,该女子涉嫌虚构犯罪被移交检院。 据悉,7月8日凌晨,澳门司法警察局接到治安警转介案件,对已被截获的一男一女进行调查。蒋姓女子声称,“7日其与该男同乡到澳门旅游,在酒店房间内聊天期间遭对方拉扯,被按在床上强奸,因此要求酒店协助报案。”涉案男子随后被酒店职员寻获。
澳门司法警察局调查了两人活动轨迹及酒店监控,并在两人的聊天记录中发现,双方在内地期间已经谈妥以2000元报酬进行性交易,因此确定蒋姓女子涉嫌诬告对方。 调查期间,警方发现,涉案双方7月7日曾一同离开酒店房间并在酒店内闲逛。有供述称,闲逛期间,男方曾突然离开并失联,女子因担心无法收取报酬而讹称遭到侵犯。据透露,被捕女子姓蒋,27岁,报称服装店销售员,其因涉嫌虚构犯罪已被移交检院。
本案中,澳门警方通过酒店监控轨迹分析(双方闲逛时无冲突)、聊天记录溯源(性交易合意)、行为合理性评估(男方失联与诬告动机关联)形成完整证据闭环,仅用数小时即证伪指控。这种“三重证明”体系(即时反抗证据、身体损伤报告、经济动机审查)是澳门性侵案调查的标准流程。至于内地,懂的都懂。
而且依据《澳门刑法典》第329条,只要存在“明知虚假+意图启动司法程序”的主观故意,无论是否造成羁押均可定诬告罪。毫无疑问,本案即适用此条。假如导致他人被监禁,刑期可升至8年,并附加跨境信用惩戒(禁入赌场酒店)。2024-2025年,6起同类案件全部定了诬告罪,无一例外。内地的话,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典型的成功案例,反正遇到了就是遇到了,维权去吧你。
澳门选择“零容忍诬告”,其实与“保护真实受害人”并不矛盾。他们在这方面,证据优先,摈弃了“女方哭诉即真相”的情感判断,用监控、通讯、经济痕迹构建客观事实;然后司法方面也是去性别化,拒绝将女性默认置于“弱者”位置,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平等原则;最后就是成本刚性,诬告者面临刑期、罚金、跨境惩戒三重代价,杜绝了某个群体“按闹分配”的幻想。
澳门司法以“零容忍诬告+高效护真实”的闭环逻辑证明:对谎言的宽容,才是对受害者最大的背叛。程序正义并非冷血,而是让善意不被劫持的终极铠甲——这或许才是内地司法改革最该移植的“制度芯片”。
也就是说, 司法的可信度不在保护哪一方,而在不偏袒任何一方。内地这方面要学的还多着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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