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12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07.225万
元。
此外,郭某(时任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和刘某华(时任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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