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随县交管部门在开展夏季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了2起严重的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7月1日21时许,肖某驾驶鄂S****5小型轿车行驶到S328省道72公里处,被四中队夜查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3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而肖某曾在2022年6月25日因酒驾被中队查处。此次肖某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无独有偶,7月3日20时许,覃某驾驶鄂W****8小型汽车行驶至328省道74公里处,被四中队夜查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6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进一步调查发现,覃某曾于2019年2月26日因酒驾被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查处过,此次覃某也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分别对两人处以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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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整理:钱伟 来源:随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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