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的成长历程中,父母的爱与陪伴至关重要,不应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烟消云散。近日,曲沃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化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执行案件,精心呵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张某返还李某彩礼5万元;婚生子由张某抚养,李某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李某遂申请执行。经执行,张某虽返还了李某彩礼,但也因此对李某产生了抵触情绪,多次拒绝李某探望孩子。
执行化解
在案件的后续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与张某沟通探望事宜,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申请执行人李某见沟通无望,要求强制探望且请求法院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
但执行法官考虑到,孩子不是冷冰冰的物品,简单粗暴的执行很可能让李某、张某的关系继续恶化,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基于案件的特殊性,执行法官决定采用温情执行、柔性执法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一方面耐心向李某释法说理,让李某理解强制探望是不可行的。另一方面又多次前往张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并组织村委会和张某亲属参与调解。法官以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向张某讲明利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张某同意了李某的探望请求。
为消除双方顾虑,法官将第一次探视地点选择在法院的心理疏导室。孩子的父亲带着衣服和玩具特地从外地风尘仆仆地赶来法院探望孩子。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将探望方式具体细化,即李某在外务工期间可在周六、日通过视频方式探望,逢年过节可现场探望。双方对探望方式均表示认可。至此,该起案件成功化解。
法官寄语
探望权执行的背后是父母双方利益和情感的博弈,但损害的却是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另一方必须予以配合,但探望必须以确保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父母虽然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对子女的关爱和责任依然存在,任何一方都不应将自己的情感矛盾转嫁给孩子。父母应当理性化解矛盾,继续为孩子提供完整的父爱和母爱,让他们在爱和温暖中茁壮成长。
来源:曲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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