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戏剧性大结局,最悲情的人莫过于洪亮了。开头的时候,他因为铁面无情,按规定,走流程,让犯了错的王春祥在责任单上签字,得罪了郑雅萍。而结局的时候,他却成了王春祥,稍微讲了讲人情,让谢鸿飞得到了跳崖寻死的机会,逃避了组织的审判,也终结了洪亮的检察官生涯。何其可悲可叹,开局严格执行,失了同事朋友,被怨冷血无情,结局稍微灵活,失了职业事业,谢鸿飞缘何临死也要拉洪亮垫背?洪亮为何成为了所有人的共同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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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亮:东平市黑白两道共同的敌人
洪亮,一个十一部的检察官,平常做的主要是同事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定性和调查,在单位没有一个朋友。正是因为人缘差,职位低,离职在即,无牵无挂,才得以进入东平涉黑专案组和指导组工作。
然而随着东平市涉黑工作的铺展开来,他这个不是大领导的小职业却成为了所有人都讨厌的对象。谢鸿飞讨厌洪亮,有公仇也有私恨,是洪亮第一次对他调查不彻底的反噬。洪亮太优柔寡断了,做事磨蹭,拖沓,瞻前顾后,不彻底。谢鸿飞是洪亮第一个上手段的对象,第一次盯梢就在鸡窝里找到了价值80万的黄金,稍微查一查谢鸿飞老娘手术医疗费,谁牵线谁搭桥,老屋翻新的费用,新房全款的金额,以及这80万黄金的小票所对应的金店监控,都可以顺藤摸瓜,将谢鸿飞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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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洪亮没有,反而让谢鸿飞轻巧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丑态百出的谢鸿飞,对洪亮可谓是恨之入骨。而随着专案组工作的开展,连李人骏都被问询,谢鸿飞却像隐身了一样。而最后,洪亮完全可以拒绝谢鸿飞单独和洪亮说两句的要求,一是作为组长的郑雅萍明确反对,二是专案组调查到现在,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和线索,不需要谢鸿飞的点播,三是要相信同事的能力,一个活着的谢鸿飞交代的,会远比跳崖的谢鸿飞说的更多。
洪亮大错特错,谢鸿飞恶意满满,临了也要拉洪亮垫背,但是拉洪亮垫背的又何止是谢鸿飞呢?
江远、李人骏、禹天成、兰景茗都对洪亮不满
不是狼,却身在狼窝。能力不是最强,但是运气好,每次都能在关键的时刻戳中案件关键点,没担当,不敢冲,却又怂的不彻底,这就是洪亮招人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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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像郑雅萍,敢作敢当往前冲,就算是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别人也不会想着去杀她。但是洪亮不一样,他特别招人恨。好朋友、好同学李人骏,在他再三再四说万海案有问题依然毫不犹豫地推进,在王彧死后,依然脸不红心不跳地怼洪亮,“人都会犯错,你就没有吗?”
洪亮说,“我最大的错就是认识你”,李人骏回怼,“你还认识江远”。
看,这就是人性。江远是洪亮的小舅子,刚刚回国,洪亮对江远的事情完全不知情,更何况江旭东是他的老领导,他在家的地位连保姆都不如,如何能管得了小舅子的事情,而且他小舅子可是连他都要杀的人。而李人骏犯的错,那是他自己的手下,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在他的忽视和纵容之下,在别人有明确的提醒和质疑之下,两者怎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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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洪亮悲催的地方,黑方以为他白,白方以为他黑,遭两头杀。在白方看来,你是政法委书记的女婿,退一万步讲,你就没有有意无意得到岳父带来的好处吗?在黑方看来,你为什么不通风报信,为什么不随意透露一点,为什么要举报自己家里的人。
岳父不理解,老婆埋怨,小舅子追杀,最终连累的秦峰无辜殒命,一辈子愧疚不安。
岳父倒了,婚姻碎了,事业毁了,人情债欠下了。而东平市的政法系统,有什么大的影响吗?李人骏、兰景茗、柳韵,过几年说不定又起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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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大结局,看的让人疑惑无语。后半段剧情的推进,全靠涉黑集团的无脑内耗,而且专门以大案要案的形式,什么矿难,什么当着公安局长的面枪杀,后面公安局却没有全城围捕,发通缉令,让凶犯寸步难行,反而让凶犯还有机会杀第二个人,还是一个警察,真的是惊掉下巴。也许《以法之名》真正的结局是在张文菁释放,万海案宣判的那一刻,指导组纠正了错误,地方政法系统做实了大案,李人骏升了官,每个人面子都过得去,涉黑矿场也会逐渐洗白,成为有社会担当的良心企业家,为东平发展做贡献,只有周梅一家在默默忍受伤害。
#以法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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