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以前我满衣柜都是白裙子,因为秦聿风说他最爱我穿白裙的模样。
十八岁那年,他跟我提出分手,哭嚎的像条狗。
他说他要复仇,必须接受父亲的灰色产业。
他不想弄脏我。
我默默收起所有小白裙,从一无所知的大小姐变成了他最得力的手下。
最要命那次,为救秦聿风,左肩被对家射了个对穿。
秦聿风吻上狰狞的伤口:
“阮阮,我定不负你。”
直到那天,我亲手用木仓处理了一个叛徒,满脸鲜血。
他牵着一个女孩进来。
女孩笑容明媚,和十八岁的我如出一辙:
穿着白裙,不谙世事,是他最爱的模样。
看到我的那瞬,她像只受了惊的兔子,红着眼钻进秦聿风怀里。
秦聿风轻轻遮住她的眼:
“别看她,脏……”
他又对着我,满眼悲悯:
“温阮宁,我要放下过去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洗白上岸,而我留在过去。
我笑的双眼通红,只轻轻点头。
……
秦聿风还在絮絮叨叨的开口:
“阮宁,沾染这些脏手段,你身上哪里还有当年的半点模样。”
我心底茫然,
游走刀尖十年,我褪去白裙。
替他复仇,洗白他名下的灰色产业。
原来,我做错了吗?
秦聿风的眼里带着让我陌生的嫌恶:
“你看看你现在……”
我从他眼里看清了自己:冷酷的黑装,利落的短发,眉骨溅着血迹。
当年的温阮宁不复存在。
秦聿风移开了视线:
“无论怎么样,我们都是朋友,有事你只要吱一声,我依旧为你两肋插刀。”
我浑身发冷,指尖止不住的颤抖。
他哽了哽,才红着眼说出了下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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