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发布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31,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
决策与披露
2025年4月25日,杭州新坐标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唐兰军、邹健离职,不具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资格,董事会决定对两人所持3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通知债权人后,截至申报时间届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回购注销详情
- 原因:激励对象唐兰军、邹健离职,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唐兰军持有的20,000股、邹健持有的11,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人员及数量: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唐兰军、邹健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31,000股。完成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1,423,500股。
- 安排: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号,并提交回购注销申请,本次回购注销将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后续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份结构变动
本次回购注销后,杭州新坐标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54,500 -31,000 1,423,5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5,063,396 0 135,063,396 股份合计 136,517,896 -31,000 136,486,896
董事会表示,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产生纠纷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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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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